【劉小麗被DQ】郭家麒動議休會待續:質疑選舉主任無權篩選

撰文:莊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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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報名參加立法會九龍西補選的劉小麗,被選舉主任裁定提名無效。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家麒昨日(24日)向內會動議立法會大會休會待續,以討論選舉主任DQ候選人,是否抵觸香港公民受《基本法》保障的參選權及選舉權。

郭家麒表示動議休會待續,討論選舉主任DQ候選人的決定,與公民受《基本法》保障的基本權利的關係。(資料圖片/歐嘉樂攝)

郭家麒去信內會,根據《議事規則》第16(4)條,動議休會待續議案,以就劉小麗被取消參選資格一事,討論選舉主任的決定,與《基本法》訂明香港居民基本權利之間的關係。

郭家麒表示,《基本法》第26條規定,香港永久居民依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他質疑,該些權利作為基本權利,只應取決於選民選票之上,而非選舉主任或政府篩選。

郭家麒動議,立法會現即休會待續,討論選舉主任宣佈某候選人提名無效,與《基本法》訂明的香港居民基本權利的關係。

本月12日,報名參選因自己被取消議員資格,而衍生的九龍西立法會補選的劉小麗,被選舉主任裁定提名無效,原因包括她曾發表聲明支持「民主自決」,並在2016年立法會宣誓時「慢讀」,不信納她真誠擁護《基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