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資格港澳居民可申居住証 林鄭:措施「全覆蓋」料受港人歡迎
內地將於9月1日接受合資格港澳台居民申領居住證,特首林鄭月娥形容,今次措施的優勝之處是「全覆蓋」,相信會受很多港人歡迎;又指措施很有突破性,回應了在內地的本港居民長期以來的訴求,她對此代表港人向中央表示感謝。
今次申領居住證的條件包括,在內地居住6個月以上,有穩定的就業或居所,又或者連續就讀學士學位半年,持有證件的人士將享有3項權利、6項基本公共服務以及9項便利安排。
林鄭月娥舉例,實施居住證新安排後,在內地生活港人的子女,將在當地享有義務教育,入讀當地公立學校,另外亦可以入住本身只招待內地人的賓館;她形容,新安排令過去一年多陸續推出的多項便利在內地港人措施,實現全覆蓋。
林鄭續指,廣東省現時常住的港人有52萬,在內地各城市讀書的港人學生有1.5萬人或更多,符合條例都可申領居住證,政府會做好宣傳推廣工作,包括聯繫商會、社團等,特區政府在內地的5個辦事處,包括北京、上海、成都等,亦會接觸當地港人組織,告知他們可以申請,同時提供協助。
林鄭又提及,去年7月1日國家主席習近平在香港提到,要求各部委出台便利港人在內地措施,一年間取得很大成效,展示習近平對港人的關懷,亦相信對往後推動大灣區是非常好的契機。
3項權利 1. 勞動就業 2. 參加社會保險 3. 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 |
6項基本公共服務 1. 義務教育 2. 基本公共就業服務 3. 基本公共衞生服務 4. 公共文化體育服務 5. 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務 6. 國家及居住地規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務 |
9項便利 1. 乘坐國內航班、火車等交通運輸工具 2. 住宿旅館 3. 辦理銀行、保險、證券和期貨等金融業務 4. 與內地居民同等待遇購物、購買公園及各類文體場館門票、進行文化娛樂商 旅等消費活動 5. 在居住地辦理機動車登記 6. 在居住地申領機動車駕駛證 7. 在居住地報名參加職業資格考試、申請授予職業資格 8. 在居住地辦理生育服務登記 9. 國家及居住地規定的其他便利 |
對於粵港澳大灣區規劃,林鄭指,早前港府已就大灣區規劃綱要作草擬工作,三地政府已反饋意見給發改委,文本應該已準備就緒,但不急於公布規劃綱要,反而有實際功夫要推進,包括領導小組支持在大灣區建立國際科技創科中心等;又強調會在開完領導小組後向中央反映意見,爭取短期內公布規劃綱要。
被問到港府會否加快《基本法》23條立法,林鄭月娥重申沒有特定時間表,但港府及她本人有憲制責任為23條立法,維護國家安全,認為是一定要做,但做得成就要審時度勢,創造一個好的條件進行立法。
身兼全國政協港澳台僑委員會副主任的行政會議成員林健鋒指,國務院最新公布的一系列措施,體現了中央對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高度重視,以及對港澳居民的關顧。他直言,過往以「港人身份」在內地工作,在住屋、交通及其他生活細節上都要面對不少障礙,措施除方便現時在內地工作的港人外,相信亦能夠為有意到內地工作、讀書及退休的港人提供誘因,排解他們後顧之憂,為港人特別是年輕人到大灣區發展帶來更大的發展機遇和空間。
林健鋒期望各項利商惠民措施陸續有來,包括將長者醫療券的適用範圍拓展至大灣區其他醫院或診所、簡化開立銀行戶口程序等,以進一步便利港澳居民在內地就業創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