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資格港澳居民可申居住証 林鄭:措施「全覆蓋」料受港人歡迎

撰文:蔣鈞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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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將於9月1日接受合資格港澳台居民申領居住證,特首林鄭月娥形容,今次措施的優勝之處是「全覆蓋」,相信會受很多港人歡迎;又指措施很有突破性,回應了在內地的本港居民長期以來的訴求,她對此代表港人向中央表示感謝。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形容,港澳居民可申領居住證舉措的優勝之處是「全覆蓋」,相信會受很多港人歡迎。(資料圖片)

今次申領居住證的條件包括,在內地居住6個月以上,有穩定的就業或居所,又或者連續就讀學士學位半年,持有證件的人士將享有3項權利、6項基本公共服務以及9項便利安排。

林鄭月娥舉例,實施居住證新安排後,在內地生活港人的子女,將在當地享有義務教育,入讀當地公立學校,另外亦可以入住本身只招待內地人的賓館;她形容,新安排令過去一年多陸續推出的多項便利在內地港人措施,實現全覆蓋。

林鄭續指,廣東省現時常住的港人有52萬,在內地各城市讀書的港人學生有1.5萬人或更多,符合條例都可申領居住證,政府會做好宣傳推廣工作,包括聯繫商會、社團等,特區政府在內地的5個辦事處,包括北京、上海、成都等,亦會接觸當地港人組織,告知他們可以申請,同時提供協助。

林鄭又提及,去年7月1日國家主席習近平在香港提到,要求各部委出台便利港人在內地措施,一年間取得很大成效,展示習近平對港人的關懷,亦相信對往後推動大灣區是非常好的契機。

3項權利

1. 勞動就業

2. 參加社會保險

3. 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

6項基本公共服務

1. 義務教育

2. 基本公共就業服務

3. 基本公共衞生服務

4. 公共文化體育服務

5. 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務

6. 國家及居住地規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務

9項便利

1. 乘坐國內航班、火車等交通運輸工具

2. 住宿旅館

3. 辦理銀行、保險、證券和期貨等金融業務

4. 與內地居民同等待遇購物、購買公園及各類文體場館門票、進行文化娛樂商 旅等消費活動

5. 在居住地辦理機動車登記

6. 在居住地申領機動車駕駛證

7. 在居住地報名參加職業資格考試、申請授予職業資格

8. 在居住地辦理生育服務登記

9. 國家及居住地規定的其他便利

對於粵港澳大灣區規劃,林鄭指,早前港府已就大灣區規劃綱要作草擬工作,三地政府已反饋意見給發改委,文本應該已準備就緒,但不急於公布規劃綱要,反而有實際功夫要推進,包括領導小組支持在大灣區建立國際科技創科中心等;又強調會在開完領導小組後向中央反映意見,爭取短期內公布規劃綱要。

被問到港府會否加快《基本法》23條立法,林鄭月娥重申沒有特定時間表,但港府及她本人有憲制責任為23條立法,維護國家安全,認為是一定要做,但做得成就要審時度勢,創造一個好的條件進行立法。

身兼全國政協港澳台僑委員會副主任的行政會議成員林健鋒指,國務院最新公布的一系列措施,體現了中央對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高度重視,以及對港澳居民的關顧。他直言,過往以「港人身份」在內地工作,在住屋、交通及其他生活細節上都要面對不少障礙,措施除方便現時在內地工作的港人外,相信亦能夠為有意到內地工作、讀書及退休的港人提供誘因,排解他們後顧之憂,為港人特別是年輕人到大灣區發展帶來更大的發展機遇和空間。

林健鋒期望各項利商惠民措施陸續有來,包括將長者醫療券的適用範圍拓展至大灣區其他醫院或診所、簡化開立銀行戶口程序等,以進一步便利港澳居民在內地就業創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