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憲法適用於香港? 王振民言論惹疑慮 王永平:林鄭需澄清

撰文:莊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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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聯辦法律部部長、港澳基本法研究會會長王振民早前指,香港在1997年回歸後,憲法不需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已經自動在香港生效,形容《基本法》只是補充憲法。
公務員事務局前局長王永平今日(17日)在報章專欄撰文指出,王振民的言論回歸以來未有中央官員說過。基本法2014年國務院發布一國兩制白皮書後,有中央官員強調,國家憲法適用於香港,但此次王振民的說法「具體而微,卻令人費解」。王永平指,特首林鄭月娥有責任在有中聯辦官員發表令港人疑惑的言論時,向中央反映,澄清事實,避免一國兩制走樣。

王振民早前指,香港在1997年回歸後,憲法不需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已經自動在香港生效,形容《基本法》只是補充憲法,若把《基本法》打造成獨立於憲法,都是誤解和扭曲。(資料圖片)

王振民在《am730》以「特首應澄清國家憲法如何適用香港」為題撰文。王永平在文中指出,王振民的言論包括兩個觀點,「第一,除了香港基本法補充和修改的部分外,國家憲法全部適用於香港;第二,凡是基本法沒規定的,憲法自動適用於香港。」

王永平認為,基本法中沒有「補充或修改國家憲法的條文」,而整部基本法依據憲法31條規定,在香港落實一國兩制,設立於內地不同制度,故此,王振民第一個觀點,即「除了香港基本法補充和修改的部分外,國家憲法全部適用於香港」,不能成立。

王永平又質疑第二個觀點,他指出,在一國兩制下,《基本法》沒有規定,而香港有需要實施的內容並不存在。他表示,根據《基本法》,全國性法律可透過附件三在香港實施,全國人大常委亦可釋法,「修改基本法的權更牢牢掌握在全國人大手中。還有甚麼值得王振民擔心?」

王永平指,王振民的言論令港人疑惑,林鄭有責任維護一國兩制,需就此向中央反映,澄清事實。(資料圖片)

王振民續指,一國兩制白皮書公佈後,中央已宣示對香港擁有全面管治權,而有官員強調國家憲法適用於香港,基於《基本法》來自憲法第31條,該說法「在原則上沒有大問題」。不過,王永平就認為,王振民今次具體宣稱,令人費解,王永平又引述資深大律師、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指,「看不到基本法有何遺漏,需要國家憲法處理。」

王永平最後表示,林鄭有憲制責任在香港落實一國兩制及執行基本法,而「當中聯辦官員三番四次就國家憲法適用於香港的議題上發表令港人疑惑的言論時,她是否需要向中央反映情況,然後澄清事實,避免一國兩制變形走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