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兩檢】料掀司法覆核 法律界憂踏上釋法不歸路 18條最高危
立法會昨天(13日)通過一地兩檢條例草案,「三步走」立法程序已完,但爭議未息,料將迎來司法覆核挑戰。法政匯思召集人、大律師吳宗鑾擔心,事態發展或重演宣誓風波的釋法模式,即人大常委會在香港法院裁決前已作出釋法,對法治將造成更大打擊,形容這將是不歸路,又估計《基本法》18條是釋法「高危區」。大律師吳思諾亦認為,一地兩檢衍生的司法覆核,有可能引致再次釋法。
行會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則指,即使人大常委會早於本港法院裁決前釋法,亦無違反香港法律。
一地兩檢昨天正式通過,大律師吳思諾批評,一地兩檢是「前所未有地和大規模地違反《基本法》」,是對法治和一國兩制造成的最大衝擊,她估計將迎來司法覆核的挑戰。
到底法院會否有權處理這個涉及人大決定的司法覆核案件?吳思諾認為司法機關或因而不處理有關司法覆核申請。不過若按本港法例處理的話,她認為政府亦很大機會敗訴,屆時或會有釋法的可能性。
法政匯思召集人、大律師吳宗鑾則指,一地兩檢「重擊香港法治,造成無可挽回的壞先例」。他認為人大決定並非香港法律一部分,法院最多只是參考,而不受法律約束,而過往終審法院已有清晰判詞,指出法院可處理有關覆核案件。
吳宗鑾:很大機會出現另一次釋法
他認為,若法庭按本地法例作裁決,政府很大機會敗訴,屆時很大機會出現另一次人大釋法,「政府會嘗試自圓其說,把不合法的部分合理化和合法化。」
吳續指,《基本法》18條列明「全國性法律除列於本法附件三者外,不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倘最終引發人大釋法,18條將會是最高危。吳擔心或重演宣誓風波的釋法模式,即在裁決前已作出釋法,對法治將造成更大打擊。
湯家驊指若判決前已釋法亦無違法
行會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亦相信一地兩檢將會迎來司法覆核的挑戰,而有關爭議將由司法程序處理,最終倘涉及中港關係,可能會由人大釋法。他反問「若有司法程序解決,點解會說是法治最黑暗的一日呢?」對於人大可能在本港法庭有裁決前便作出釋法,湯家驊說就算有此情況發生,亦不會有違香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