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錢4000】滿18歲合資格學生共獲派6000 擁自住物業者須作聲明
撰文:莊恭南
出版:更新: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上月公佈預算案補漏拾遺措施,向未能受惠於預算案「派糖」的特定人士派發4,000元現金。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劉怡翔今日(25日)書面回覆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胡志偉有關質詢,指派4,000元的關愛共享計劃,最早明年2月接受申請,預計4月核准首批申請;向有需要學生發放2,000元津貼的措施,則不會影響申領4,000元的資格。換言之,年滿18歲學生合資格學生將可分別申請兩筆資助,最多共獲派6000元。
胡志偉早前就預算案派4000元措施詳情提出書面質詢。其中,對於如何計算共同擁有物業的業主,所獲得的差餉免差額,劉怡翔指,共同擁有物業人士須就派4,000元共享計劃,分別提出申請 ,共同擁有物業業主各自可獲發放的款額,將為4,000元,扣除申請人各自申報並按比例攤分的差餉寬減及薪俸稅退稅後的餘額。
至於某些業主因自行商定,由物業佔有人支付差餉,而未能實際享有差餉寬免,是否可獲派4,000元,劉怡翔則表示,任何擁有非自住用途物業人士,都不符合申領4,000元資格,他強調,制定共享計劃的考慮,包括善用公帑,確保有針對性地與市民分享年度盈餘。
此外,職津處審批申請時,申請人須就擁有物業作自住用途作出聲明,並同意職津處向土地註冊處核查其擁有物業的資料,及向差餉物業估價署核實有關物業2018-19全年的差餉寬減額資料,並授權職津處向稅務局要求提供其繳交2017/18課稅年度薪俸稅的資料,以確保申請者身份及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