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圈風聲】行管會放生DQ四子 傳會上有2名建制反對
撰文:沙半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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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國雄、羅冠聰、劉小麗和姚松炎,去年7月被DQ議員資格後,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去年11月,向4人追討274萬元至313萬元不等的薪津。
行管會今日再開會後,決定根據法律意見不會追討4人的酬金,但部分預支營運資金則需歸還,預料每人需還19至30萬元不等。
但據知,會上有一至兩名建制派委員持反對意見,認為立法會有責任追討議員薪津,其中一人據傳是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議員馬逢國。
行管會今早就追討4名被DQ議員的薪酬一事召開閉門會議,會議討論約1小時,委員在無須投票的情況下達成共識,一致決定遵從法律意見,不追討4人在2016年10月至2017年7月的酬金。
但據了解,會上有一至兩名建制派議員初期堅持要追討4人薪酬,其中一人是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議員馬逢國。有建制委員坦言,馬逢國的立場並非十分強硬,亦說中不少建制派議員的心聲,但最終亦取得一致共識。
至於為何青年新政梁頌恆和游蕙禎被DQ時,行管會向他們追回全部薪津,現時又「放生」4名DQ議員?該建制委員認為,4人有履行過議員職責,與梁游未宣誓便被踢出議會的情況不同,如要4人償還所有金額亦難說過去。
再者,該名建制委員坦言,作出不追討的決定,亦有實際考慮,因法律意見說明,如立法會決定追討到底,與四人打官司,需花費1500萬元,但能全數追回的數額只有約1200萬元,一旦立法會敗訴,還需支付對方堂費,在善用公帑的原則下,此舉實在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