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凱寧任助理新聞統籌專員 曾任記者再轉職警隊、月薪至少逾12萬
撰文:文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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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辦原傳訊主任(一)黃凱寧已改為擔任「助理新聞統籌專員」(AIC)。黃凱寧曾任職電子傳媒,後加入警隊,任職警隊期間也有為警隊拍片介紹服務。據了解,黃凱寧今次只是職稱轉變,特首辦並沒有開設任何新職位。特首辦發言人回覆查詢時,指黃凱寧正署任總行政主任。按公務員薪級表,總行政主任薪金介乎十二萬七千多元至十四萬七千多元之間。
據悉,黃凱寧由警隊借調,其薪酬支出由特首辦承擔。黃在警隊職級為署理總督察,總督察起薪點為十萬三千多元,頂薪點達十二萬七千多元。換言之,她的職級有提升。
去年5月,同樣來自警隊,借調至特首辦的謝振中獲委任為屬首長級第四級的新聞統籌專員,是該職位懸空近7年後再有人上任。
根據去年委任新聞統籌專員的公報,新聞統籌專員負責就重大政策計劃出台事宜,制定新聞資訊、公共關係及媒體策略,並協調時間表;聯繫傳媒;與政府新聞處處長和各局新聞人員緊密聯繫,確保重大政策的新聞資訊和公共關係策略有效執行;關注公眾和傳媒的反應和網絡輿情;以及協助策劃和執行涉及傳媒採訪的行政長官公職活動。
行政長官辦公室發言人回應指,助理新聞統籌專員的工作是協助新聞統籌專員處理各項職務,包括但不止於就政府事宜提供公關宣傳方面的意見和紅隊觀點;就重大事宜和政策,協助制訂和執行公共關係及媒體策略;以及協助策劃和協調有關行政長官和政府的公關宣傳和社區探訪活動等等。黃凱寧正署任總行政主任。而總行政主任的薪金介乎十二萬七千多元至十四萬七千多元之間。
林瑞麟年代有設副、及助理新聞統籌專員
根據政府1998年開設新聞統籌專員職位時提交立法會的文件,新聞統籌專員之一下,建議可開設副新聞總籌專員和助理新聞統籌專員職位。而在首任新聞統籌專員林瑞麟年代,由於專員屬首長級第八級,由新聞處的譚羅南華出任副新聞統籌專員,當時職級屬高級政務主任的施金獎出任助理新聞統籌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