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出獄五年仍居深山 管浩鳴:對社會最好、赴台自首意願不變

撰文:文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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觸發政府修訂《逃犯條例》的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目前仍居深山,一直協助陳同佳的立法會議員管浩鳴指,大家只會願意接受在台灣服刑出獄的陳同佳,現時讓陳同佳暫居深山,足不出戶,是對社會最好。他又說,台灣當局亦對陳同佳不公道,陳希望到台灣坐牢,為自己的錯誤承擔責任,卻沒有機會做到。

陳同佳至今未能赴台自首,協助他的管浩鳴亦十分無奈。(資料圖片)

陳同佳自2019年在本港因洗黑錢罪行服刑後出獄,一直隱居深山,也未能住台灣自首。一直協助他的管浩鳴接受網媒訪問時強調,陳同佳自首意願不變。他指,社會只會願意接受陳同佳到台灣服刑,刑滿後重新做人,安排陳同佳暫居深山,是陳可到台灣自首前的緩衝做法,對社會最好,假如讓陳同佳投身社會工作,或回到屋邨居住,「嘈到拆天都似」。

對於外界指責他包庇陳同佳,管浩鳴對此感到沒有辦法,又指陳同佳和案中死者潘曉穎是聖公會學校學生,只是希望協助願意回到台灣自首的陳,接受一場公平審訊。他指,若無人理會陳「佢癲咗,跳咗樓,咁點呢?」他慨嘆,到台灣受審竟難過勸陳自首。

他認為,台灣當局亦對陳同佳不公道,因為陳同佳希望到台灣受審並服刑,為自己的錯誤承擔責任,卻沒有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