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樸房|違者罰款最多30萬元 梁文廣倡最低罰款高於業主獲利租金

撰文:馮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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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管劏房的「簡樸房」最低標準詳情今日(27日)出爐,除了早前公布的面積不能少於8平方米,亦要求樓底最少2.3米、至少一扇窗戶非面向圍封天井、「黑廁」要通風、設獨立水電錶等,違者最高罰款30萬元及監禁3年。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委員、A4聯盟立法會議員梁文廣歡迎簡樸房訂立的標準,認為可令劏房市場回歸更人道、安全的環境。他認為局方提出的罰則合理、有力,不過建議最低罰款應高於業主獲利租金。

A4聯盟立法會議員梁文廣歡迎簡樸房訂立的標準。(馮子健攝)

梁文廣促設專組助房屋局執法 最低罰款應較租金高

梁文廣表示劏房的屋宇結構標準、消防安全,本身由不同部門負責,建議政府設立專責組,讓不同部門包括差餉署、屋宇署、消防處都可以協助房屋局執法及驗證。

最低罰款方面,梁文廣希望制定準則,即最低罰款要較業主的劏房總租金高,例如業主有5間劏房各收取月租1萬元,總收入則為每月5萬元,罰款則不能低於5萬元。他認為劏房租管執法要做好,就不會出現迫遷,同時公營房屋要確保如期落成,即使居民因為舉報業主而搬走,都有地方居住。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鄭泳舜(馮子健攝)

鄭泳舜:罰則輕重可探討 過往劏房租管判罰僅幾百、幾千元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鄭泳舜指,公眾諮詢期即將展開,歡迎各團體積極表達意見。他引述近期有說法指,制訂簡樸房標準會令業主逼走租客,鄭認為做法不應該,強調劏房已經納入租管條例,不能隨意趕走租客。

罰則方面,鄭泳舜認為可以探討,過往劏房租管對業主判罰僅得幾百、幾千元,認為阻嚇力度不足。此外,他認為最劣質的劏房要優先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