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公會毛樂禮赴新加坡 推廣香港仲裁服務優勢
撰文:潘耀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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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師公會副主席毛樂禮今日(28日)在新加坡出席國際律師協會主辦有關仲裁的座談會,並主持其中一場專題討論。毛樂禮表示,香港的法律體系在全球商業環境中一直有獨特的優勢,香港與新加坡兩地在競爭下相互進步,有助提升國際法律仲裁服務的水平。
座談會在新加坡最高法院舉行,主題是從亞太地區的角度探討法院在仲裁領域的角色,吸引了來自英國、法國、澳洲及亞洲等多個國家及地區的法律界代表出席。三場專題討論中,毛樂禮受邀主持其中一場,與新加坡最高法院司法委員、來自北京及印度的法律界精英,探討各地法院在仲裁及緊急仲裁程序中頒布臨時命令的角色,超過200名來自全球不同司法管轄區的法官及律師出席了這場討論。
毛樂禮在會上介紹今年6月1日生效的《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機構仲裁規則》,他認為該規則有助提高香港仲裁程序的靈活性。嘉賓之後討論在2019年實施的《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協助保全的安排》,容許以香港作為仲裁地,並由指定仲裁機構管理的仲裁程序當事人,可向內地法院申請保全措施,包括財產、證據及行為保全。
毛樂禮表示,在上述安排實施後,審批過程比以前加快了,例如部份個案,由收到保全申請起計,內地法院發出裁定平均所需時間為20.8天。他認為有關規則,能夠吸引更多當事人選擇香港,處理涉及內地及國際因素的仲裁案件,充分反映在「一國兩制」優勢下,鞏固香港作為國際爭議解決中心及國際仲裁中心的地位。
座談會除了毛樂禮,香港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陳美蘭亦出席擔任嘉賓,與會者獲安排參觀新加坡舊高等法院、市政廳及國會等重要建築物。
國際律師協會在1947年成立,由大約8萬多名國際律師組成,他們分別代表着來自170多個國家的190個律師或大律師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