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捐贈|倡豁免跨境器官移植限制 林順潮︰內地已完成調研工作
撰文:李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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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今早(25日)將一份臍帶血造血幹細胞運至香港,為兒童醫院一個5歲女童移植,是繼去年初芷希換心,醫管局再有一宗內地運送器官到港移植案例。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林順潮說,內地現階段採取「一事一議」的方法去審批跨境器官移植個案,他早前提有關人大提案,冀建立機制豁免香港、澳門及台灣地區的已簽訂人體器官移植互助機制的器官及骨髓等進出口限制,據悉內地方面已經完成相關的調研工作。
今次個案涉及一名患有重型地中海貧血症的5歲女童,廣東省今早將一份臍帶血造血幹細胞運至香港為女童移植。林順潮說內地現階段會採取「一事一議」的方法去審批跨境器官移植個案,盡量協助香港挽救更多生命,相信今日臍帶血造血幹細胞跨境到港屬於「一事一議」的方法。
現時內地《愛滋病防治條例》對輸入或輸出人體器官有所限制,《愛滋病防治條例》第三十七條指出,禁止進出口用於臨床醫療的人體血液、血漿、組織、器官、細胞、骨髓等;第五十九條則指出,對不符合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二款規定進出口的人體血液、血漿、組織、器官、細胞、骨髓等,進出口口岸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應當禁止出入境或者監督銷毀。
林順潮年初提人大提案建議修改上述兩條條例並建立機制,豁免香港、澳門及台灣地區的已簽訂人體器官移植互助機制的器官及骨髓等進出口限制,方便三地簽訂人體器官移植互助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