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全會|3決定涉港澳:鞏固提升港金融中心地位 聚集高端人才

撰文:李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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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決定》,新華社公布全文,合共15個部分60條,當中有3條涉及港澳,包括要完善實施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機制;要鞏固提升香港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地位,支持香港和澳門打造國際高端人才集聚高地;完善港澳台和僑務工作機制。

全國港澳研究會顧問劉兆佳表示,中央支持香港打造國際高端人才集聚高地,會協助更多人才及資金進入內地,預計會推出更多相關優惠政策。

翻查全文,首先涉及港澳的是第19條,決定指要完善實施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機制,推動京津冀、長三角和粵港澳大灣區等地區,更好發揮高質量發展動力源作用。

第二項涉及港澳的是第27條決定,條文說要優化區域開放布局,發揮沿海、沿邊、沿江和交通幹線等優勢,實施自由貿易試驗區提升戰略,加快建設海南自由貿易港,並要發揮「一國兩制」制度優勢,鞏固提升香港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地位,支持香港和澳門打造國際高端人才集聚高地,健全香港、澳門在國家對外開放中更好發揮作用機制;深化粵港澳大灣區合作,強化規則銜接、機制對接;完善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制度和政策,深化兩岸融合發展。

至於第三項涉及港澳的決定為第32條,提到要完善大統戰工作格局,完善發揮統一戰線凝聚人心、匯聚力量政治作用的政策舉措,更好發揮黨外人士作用,制定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增強中華民族凝聚力,系統推進國家宗教中國化,加強宗教事務治理法治化,並完善港澳台和僑務工作機制。

劉兆佳表示,國家進一步改革開放和引入外資和人才,香港應該可發揮積極作用,令更多人才、資金從外面來到香港,或經香港進入內地;香港在吸引人才方面比內地在這方面有優勢,比較一個自由開放社會環境,又與國際有密切聯繫,對外交通又方便,能吸引無論是西方或是「海歸派」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