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獲批3.6億元建中央數碼影像平台 議員關注為何不用雲端

撰文:黎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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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財務委員會今日(28日)通過多項撥款,包括約301億元的古洞北新發展區、粉嶺北新發展區餘下地盤平整和基礎設施工程,3.59億元建立警務處的中央數碼影像平台,和約1.45億元開發第三代人事資訊通用系統。多名議員就建立影像平台提出詢問,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容海恩關注平台為何不將檔案直接上載到雲端,反而用硬件儲存,稱:「聽個名好高大上,原來作用很單一。」保安局副局長卓孝業回應說考慮到安全問題故不能放在雲端。

立法會財委會批出3.59億元,為警務處設立中央數碼影像平台。(資料圖片)

警務處指,現時警方處理數碼影像的安排尚有改進空間,需要透過建立中央數碼影像平台以作儲存、處理、檢索和分享具有證據或情報價值的數碼影像,從而提升警務處的行動效率、調查和情報能力,以及提高資訊保安。

容海恩:聽個名好高大上 原來作用很單一

會上,容海恩問為何不是將檔案上載到雲端,反而要用很多資金來用硬件儲存,「聽個名好高大上」,原來作用很單一。卓孝業回應指,這是個封閉式的系統,要考慮到安全問題,因為資訊是有證據、情報價值,因此是不能放在雲端,亦不能與其他系統有連接。

「A4聯盟」立法會議員林素蔚表示,可否評估系統的維護保養能否滿足更新需求。卓孝業回應指,維修保養有10年時間,會繼續觀察10年間數碼發展的程度如何,但強調這套系統有前瞻性,可以適用到目前在市面上所接觸到的影像系統。

立法會議員陳紹雄稱,一個簡單標準化的存取檢索系統,不明白為何由批了到兩年半後才有第2階段,又指2億多元作為硬件支出是比較貴,又以近期通過的提升車輛牌照電腦系統作比較,警務處系統比該系統貴10倍。

警務處總系統經理方耀恆表示,警隊有嚴謹的保安要求,坊間的儲存系統未必能達到警隊高規格的保安要求,所以在開發時需要多些時間與合約供應商小心研究保安嚴謹性、安全性,所以時間會長一點。另外,系統需要大量硬件,以面對將來10年的需求。卓孝業補充指案件主管會檢視數碼影像還需要保存與否,若仍有情報價值會安排同事上傳,因牽涉到情報和證據,故不能由其他人做,只能由負責檢取的同事做,以保存證據鏈的完整。

卓孝業:新舊系統互相兼容

選委界立法會議員黃錦輝詢問,過去錄製保存的DVD影像紀錄,是否需要轉移到中央系統,若不轉移,舊DVD會如何處置。卓孝業回應指,若該影像紀錄有情報價值,案件主管會放於新系統上,而新系統與舊系統是互相兼容的,舊系統有370個複製台,會與新系統連線,成為上傳或下傳的工作台,故舊系統的複製台不會廢棄。

另財委會亦通過撥款約1.45億元予警務處,開發第三代人事資訊通用系統。警務處指,第二代系統在推出超過10年後,面臨個人資料外泄風險等問題,故建議開發第三代,在現有功能上加入新功能,並強化資訊科技保安,提升人事管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