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高職安罰則後有8宗檢控 議員質疑無用 政府:判罰是法庭決定

撰文:馮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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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去年修訂《職業安全條例》,包括提高罰款額至1000萬元,及最高可監禁2年,惟工業意外仍不時發生。勞聯主席、立法會議員林振昇今日(19日)在立法會提出質詢,促政府交代最近工業意外的數字,並質疑修例後仍是「狐假虎威」,促全面檢視條例的可操作性。

身兼行會成員的工聯會會長、立法會議員吳秋北亦表示,《職業安全條例》修訂後,同樣是入罪少、罰則輕,認為修例沒法制止工業意外發生,反問「咁法例有咩用呢?」

林振昇發言。(林靄怡攝/資料圖片)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表示,在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底,及本年1月至5月,分別有19宗以及10宗致命工業意外。他又稱,2023年法例通過至今年5月,勞工處有就8宗致命工業意外引用《職業安全法例》,並提出111項檢控,其中一宗完成聆訊,罰款5萬元。對於立法形式推動業界採用建築安全設計,孫玉菡稱社會未有共識,現階段應以合作非立法方式應用建築安全設計。

林振昇:條例狐假虎威 吳秋北:局方答覆不理想

對此,林振昇質疑政府如何理解《職業安全條例》的修例原意,稱條例都是「狐假虎威」,承建商真正擔憂的是發展局將其從承建商名冊除名,促政府重新檢視《職業安全條例》。同屬勞聯的立法會議員周小松表示,政府未有就個案提出上訴,質疑如何讓社會認為局方有信心打擊職業安全罪行。

吳秋北更直言局長答覆不理想,認為修例都沒有辦法制止工業意外發生,反問「咁法例有咩用呢?」認為需要就工業意外展開調查,研究更有針對性作用的措施。

勞工及褔利局局長孫玉菡。(歐嘉樂攝)

孫玉菡表示,修例時已經詳細討論細節,現時法例已經反映情況,但每一個個案如何判罰是法庭決定。他又稱,當時政府有答應,條例實施2年會再向立法會交代,希望議員給予時間。此外,他表示就每一宗意外,政府都會仔細跟進,職業安全改善都要多管齊下。

甯漢豪:政府會為輸入勞工提供培訓

此外,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顏汶羽表示,建造業有輸入外勞計劃,質疑如何向外勞推行職業安全教育。發展局局長甯漢豪稱,審批外勞輸入要確保有充足經驗,而建造業輸入勞工有指定宿舍用地,政府都會提供相關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