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上訴庭副庭長羅傑志去信英媒 批岑耀信言論背後邏輯自相矛盾
撰文:黎詠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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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副庭長羅傑志(Anthony Rogers)去信《金融時報》,批評早前辭去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的岑耀信為該報撰寫的文章中有關觀點背後邏輯自相矛盾。
羅傑志在信中示,對岑耀信違反在法律程序仍在進行期間,不應發表評論的原則,感到非常遺憾。他又指,該原則尤其適用於可能提上訴的情況,當發表聲明的人擁有較審理上訴者更高的司法職位時,更不能違反有關原則。
他又批評岑耀信的文章將法庭決定的正確性與個人對相關法律的厭惡混淆,其觀點背後的邏輯是自相矛盾。他強調法官可以辭職而不執行被認為不公正的法律是正確和適當的行為,但執行該法律的人不會違反法治原則。
羅傑志1984年獲英國委任為御用大律師,1993年獲委為高等法院大法官,1997獲委任為上訴法庭大法官。2000年再升任上訴庭副庭長,直到2011年退休。前國家主席江澤民逝世,中聯辦設靈供市民悼念,羅傑志也有到場悼念,他當時接受訪問時指江澤民曾任國家主席,是重要人物,他作為江澤民主政年代的法官,前來悼念以表尊重,是很合適的舉動。
早前辭任終審法院海外非常任法官的岑耀信,之後在《金融時報》撰文指「香港法治岌岌可危」,又罕有公開評論 47 人案,指原訟庭的裁決「在法律上站不住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