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事務局舉辦簡介會 介紹更新版《公務員守則》
撰文:鄭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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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事務局今日(12日)在政府總部舉辦《公務員守則》簡介會,超過200名局內同事出席。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在會上表示,更新版《守則》是公務員的日常工作、決策和行為的重要指南,也逐一解釋公務員應恪守的12個基本信念和操守準則,即維護憲制秩序及國家安全、以民為本、熱心公共服務、盡忠職守、堅守法治、廉潔守正、政治中立、專業精神、團隊精神、效益為本、績效問責,以及保密原則。
楊何蓓茵指,更新版《守則》詳細說明了由國家《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的香港特區憲制基礎和秩序,公務員應對此憲制框架有清楚了解。同時,香港特區負有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憲制責任,公務員作為行政機關的一員,對維護國家安全責無旁貸,在執行職能時需將國家安全放在首位。若然行政長官向公務人員發出行政指令,有關公務人員須遵守,並向負責維護國家安全工作的任何部門、機關及其人員及時提供一切合理的便利、配合、支援和保障。
楊何蓓茵舉例子,「全政府動員」機制就是與「以民為本」的信念有關,而跨部門協作則與「團隊精神」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