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漁護署捕鴿籠捉「乳鴿」? 議員口誤惹黨友大笑|政壇諸事町
撰文:文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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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今日(22日)三讀通過《2023年野生動物保護(修訂)條例草案》,建議在不能餵飼野生動物的條例中,增加不得餵飼野鴿。多名議員表示野鴿處處造成滋擾,但竟有議員表示,曾經借漁農署的捕鴿籠,成功捕捉「乳鴿」。
李梓敬:居民捉「乳鴿」 陳家珮笑足半分鐘
「乳鴿」當然只是議員發言期間的口誤。新民黨立法會議員李梓敬發言稱,居民曾借漁護署的捕鴿籠,成功捕捉「乳鴿」,雖然他立即更正,惟黨友陳家珮忍俊不禁,持續逾半分鐘。李自己亦忍不住笑着繼續發言,稱居民捕捉到的野鴿漁農署並不會處理,署方會將鴿子送到遠處放生,其實未能處理問題。
謝偉俊:不希望「乳鴿」面臨很多問題
未知口誤是否有傳染性。下一名發言的選委界立法會議員謝偉俊指,法例生效後會「全民皆執法」,並非一個想走的方向,稱現時香港在愈來愈多的法律之下籠罩生活,不希望「乳鴿......野鴿」面對如同社會上人類的很多問題,望執法上有寬鬆期限。
回說本次修訂,民建聯立法會李世榮希望提高罰則能起阻嚇作用。他說屋邨附近的野鴿較往時大增,和市民餵飼野鴿令牠們習性改變有關,他憶述有小朋友被大量野鴿嚇到要繞路。
李世榮指,條例通過是起步,最終希望能引領野鴿重返大自然棲息,又指野外大自然有果實,相信牠們能在大自然生存。他建議政府在執法方面要照顧到遊客,包括在陸路關口上宣傳,和在飛機上廣播,另外修例牽涉不同執法部門,建議更清晰的執法指引,令執法更一致。
本次修訂提高罰則,原本罰款1萬元將大幅提升至罰款10萬元和監禁1年,同時引入定額罰款制度,金額定為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