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裝店變陣散貨 Bauhaus平租旺區3巨舖 G2000商場店變特賣場
武漢肺炎疫情爆發,市民減少外出消費,零售商縮舖、裁員已不是新鮮事,如本地連鎖服裝店Bauhaus(0483)最新宣布關閉最多10間虧損店舖。除了關店「斬纜」外,包括Bauhaus及G2000在内的時裝店,或另短租巨舖開設特賣場(Outlet),或索性把現有門店變身特賣場,冀加速清貨讓資金回籠,不少特賣場還設在知名商場內,「一件不留」字眼格外搶眼。
G2000創辦人、立法會議員田北辰向《香港01》表示,去年下半年買入的貨品只售出約3成,積壓大量存貨,只好以特賣場形式低價清貨,改善現金流。零售業整體「嚴冬」下,他建議,政府可向業主提供免稅誘因,即給予免租額稅務的3倍回贈,作為日後稅項抵免。
Bauhaus連開3間短租特賣場 月租大減九成
Bauhaus(0483)最新指,香港經營環境出現前所未有的困難,特別是新型冠狀病毒爆發,引致訪港人數大減及本地消費低迷,決定關閉香港8至10間錄得虧損店舖,料遣散約100名員工,估計提早結束租約,將錄得約1,600萬至5,000萬元的一次性虧損。
與此同時,記者發現Bauhaus亦以短租形式加開特賣場,作散貨之用。集團於今年2月租用尖沙咀彌敦道86至88號三層舖作特賣場,出售旗下Bauhaus、女裝手袋品牌Salad及英國休閒品牌Superdry的產品,並以4至5折價錢售賣各類皮褸、大衣及皮具。
市場消息指,上址總樓面面積約14,568平方呎,原由G2000以月租200萬元承租,2018年3月約滿後,業主以60萬元放長租。今次Bauhaus以短租形式承租,料月租僅20萬元,呎租約14元,較G2000舊租大減九成。
翻查資料,近年業績走下坡的Bauhaus,近月不時短租散貨。該公司去年11月又以30萬元租用旺角西洋菜南街Forever 21的約1.9萬呎舊址,至今仍然承租;同年12月又以每月約30萬元短租銅鑼灣軒尼詩道與波斯富街交界的3層複式舖。換言之,計及新開的尖沙咀店,Bauhaus特賣場短時間内於傳統三大旺區「插旗」。
G2000門店變臨時特賣場 助現金流轉
除了租短街舖用,也有服裝店將固有店舖變身「散貨場」。記者發現,G2000旗下多間分店已「變身」臨時特賣場,當中不乏商場舖,如位於銅鑼灣怡東商場、九龍塘又一城、九龍灣德福廣場及荃灣廣場的分店,店内有「一件不留」等宣傳標語格外吸睛,部分女裝上衣、外套及褲以99元發售,惟現場所見,人流仍然不多。
據G2000官網介紹,旗下品牌在香港有39間分店,公司職員指,其中10間分店為固定特賣場,包括北角港運城及樂富廣場等,由於集團要進行清貨去貨,更多門店亦會轉為臨時特賣場。
G2000創辦人、立法會議員田北辰表示,服裝存貨須於9個月前購入,惟去年7月至今生意轉差,買入貨品只售出約3成,積壓大量存貨,只好以特賣場形式低價清貨,未必能錄得利潤,惟能幫助現金流轉。目前他計劃將所有店舖的面積縮細,並關閉租金減幅較少、位於遊客區的2至3間分店。「如果業主唔肯減租,就要全部(分店)閂哂。我地(業界)預計呢一年都係零旅客,即使疫情過去,社會事件都唔會停,生意最多恢復到前年同舊年既五成左右。」不過,他強調裁員減薪「可免則免」,認為在業界長期缺人下,未來市況轉好時較難聘請員工。
學者指特賣場可暫時維持員工生計
中大商學院客席教授冼日明表示,服裝業最大問題為存貨積壓,企業普遍為減低成本,必定會大量生產貨品,例如料冬天時毛絨大衣會熱賣,便要提早預留更多庫存,惟過去半年零售業市道差,實際銷售與預期產生巨大落差,積累不少貨品,鎖死現金流之餘,又佔用倉庫位置。同時,服裝與其他商品不同,強調款式設計及功能性,即使不是當季款式亦可以出售,故企業只好減價清貨﹐又或者以特賣場形式,將過去2至3年的款式一併出售。
他估計,服裝行業的前景不太樂觀,現在市民每天戴口罩及減少外出,對購物及打扮的意欲亦下降,市面上的零售店舖只好收縮業務或結業,惟裁員是艱難的決定,因為待市況轉好時或缺乏人手,認為企業把店舖轉為特賣場,可暫時控制成本,以及維持一部分員工的生計,為「無辦法之下的辦法」。
田北辰倡政府提供減租免稅誘因
田北辰另透露,他本人致電業主要求減租時,曾聽過「依家咁既環境就要我減租,兩年前遊客黎香港買野,你做到停唔到手既時候,又唔見你主動加租畀我?」故他認為與業主協商難起作用,必須由政府界入呼籲減租。他建議,政府可向業主提供免稅誘因,即給予免租額稅務的3倍回贈,作為日後稅款抵免,假設商戶每月須繳租金200元,業主提供租金減半,在此方案下業主可享有100元應繳稅款的3倍回贈,即49.5元,用作日後減稅之用。
他又提及,目前商界就政府該派錢給那類行業人士不少爭議,由於企業盈利減少會影響稅收,認為若政府使用此方案,不但不用主動派錢,更可以由市場機制作評審,讓業主衡量市況再判斷須減租商戶,在租金收入必然減少下,亦不用擔心方案被業主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