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狗辦公室】帶寵物上班 弄傷同事怎算?
撰文:吳韻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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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室應否養動物,可能是一個辯論題目,甚至可以變成重大的勞資問題。雖然有調查報告列出帶動物上班的種種好處,例如可為員工減壓和舒緩情緒,又能增加員工創意,帶來更高工作效率,同事之間亦有更多話題,但這些都是從動物愛好者的角度出發。
當公司有極度害怕動物或對動物毛敏感的員工時,單靠「開明」的公司政策也未必能營造人寵共融的工作環境。美國哮喘及過敏症基金會(The Asthma and Allergy Foundation of America)的調查指出,美國有15%至30%的人對動物敏感,除了皮膚過敏痕癢外,嚴重者更會呼吸困難或引起其他呼吸系統疾病,更甚的會產生驚恐情緒。
此外,若員工因害怕動物而不獲聘用,僱主更有可能觸犯歧視條例。前年沙田馬鞍山一間中學亦增發生類似事件,一名女教師以自己患有畏貓「恐懼症」,向校方投訴及引用《殘疾歧視條例》提出申訴,要求校方將校園內的貓趕走。最後校方召來漁護署將貓捉走,事件引起社會極大迴響。
動物的尖牙利爪,對於愛動物的人來說已習已為常,有養動物的人即使被抓傷也毫無怨言。但這情況如在公司發生,動物弄傷其他同事,就可能涉及賠償問題。另外,寵物在公司範圍內因意外受傷,飼主又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負責?有些公司的業務性質涉及化學品,例如藥廠、實驗室或食品製造商等,要求一定程度的衛生水平,未必適宜飼養動物。
若容許帶動物上班的原因是工時過長,令員工無法平衡工作和生活,那麼即使將動物帶到公司一同上班也無補於事,治本的做法,還是要靠僱主改變工作和管理模式。
資料來源:http://goo.gl/3cYw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