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養狗】好消息!公屋哥基獲批成伴侶犬 與主人劉伯相伴終老
今年2月,華富邨一對七旬老夫婦因被鄰居投訴,被房屋署勒令要將飼養11年的哥基犬送走。在市民及立法會議員鄺俊宇協助下,房署最終暫緩行動。今天(27日),Give Dogs A Home總幹事German Lam發文指,老夫婦已成功為哥基申請「伴侶犬」資格,可以相伴終老。
現年76歲的劉伯伯與太太居於華富邨,飼養哥基犬Money已超過11個年頭,早已親如家人。然而,因其鄰居近年持續向房屋署投訴,指Money的吠叫聲擾民,及影響衛生;令他前後共被扣10分。
房署要求送走狗狗
房署遂向劉伯伯發出通知,要求他於2月8日(即年初四)前送走Money;否則他將因被扣滿16分,而須遷出公屋。劉伯曾一度尋找其他狗主收留Money,後因不捨而作罷。後來他帶Money散步期間,向其他狗主提及此並求助,引起義工阮先生關注。阮先生將事件分享至Facebook,後引起熱烈迴響。
鄺俊宇議員亦得悉劉伯伯情況,並於年初二向房署發信,房署職員後決定暫緩行動,而劉伯伯則將Money暫託別處,並繼續房署爭取留下Money。他坦言不捨送走Money:「我哋終身伴侶……想養佢直至終老。」
▼▼▼▼▼點擊相片看劉伯伯與Money團聚一刻▼▼▼▼▼
終成功爭取「伴侶犬」資格
事隔數月,民間組織Give Dogs A Home總幹事German Lam今天(27日)在Facebook發文,宣布劉伯伯已成功申請Money為「伴侶犬」,可接回牠繼續同住,照顧牠終老。林先生在帖文寫道:「攪左好耐,房署諸多藉口及理由」,並祝福劉伯從此安居樂業。
鄺俊宇曾指,房署對申請「伴侶犬」的資訊透明度不足,亦沒有鼓勵合乎資格的住戶作出申請,不少住戶(包括劉伯在內)因未得悉詳情而錯過申請。
根據房署資料,未經同意在出租單位內飼養狗或農畜會被扣5分,除非該狗隻為服務犬,包括導盲犬及伴侶犬。租戶須由醫生或心理學家證明「極需要狗隻作精神支柱」,其愛犬才可獲批為伴侶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