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告票換生命】(上)動物義工法律下成罪人
只一通投訴電話,就令動物義工陷入困境。為了保住無主狗兒,有義工會以自己資料作登記,為牠們植入晶片再放回原居地。可在現時法例下,這些「掛名主人」卻隨時觸犯法例,甚至惹上官非。除了以身犯險救狗外,還有別的可行方法嗎?
流浪狗以天為被以地為家,有一餐沒一餐的生活未必是最苦,牠們最害怕的可能是一通投訴電話。被投訴滋擾的流浪狗,給漁護署捉走後,會帶到動物管理中心,若職員在牠們身上掃讀不到晶片,四天內又無人領養,大多會被人道毀滅。
每次贖狗都要千多元,救狗好像受罰似的。
贖命義工自掏腰包
牛奶仔是落馬洲一個車場的看門狗,生活跟流浪狗沒兩樣,只是多了一些剩菜殘羹作食糧,平日就算生病,或被出入的車輛撞傷,也無人帶去看醫生,更遑論場主會為這些看門狗植晶片打預防針等麻煩事。
Rosa今年初來到這個車場,發現這四五隻看門狗的狀況後,游說場主讓她帶狗做絕育和打針,她順便為狗兒植入晶片。但其後牛奶仔和其他狗都相繼地被漁護署捉走,Rosa唯有一次又一次付錢贖回。「狗狗被扣留在狗房中暫住需要按日收費,每次贖狗都要千多元,有時都要朋友出手相助,救狗好像受罰似的。」單是牛奶仔已被捉了三次,Rosa笑說牛奶仔最蠢又無攻擊性,用食物就能引到牠上當,連狗索帶也不需要用上。漁護署收到投訴,車場主人簽名准許署方捉狗,於是牛奶仔就再次被帶走。訪問時牛奶仔一直乖乖待在Rosa身邊,就算有狗湊近,牠都沒有吠過一聲。
動物義工為了保住這群無主狗兒,唯有以自己的資料登記,為牠們植入晶片,再把牠們放回原居地。獸醫診所護士Rosa是20多隻流浪狗的「掛名主人」,亦即是說,若狗隻被人投訴,她要負上責任。就在近月,Rosa收到漁護署的告票,指她觸犯了第421章《狂犬病條例》23條「於公眾地方沒有以帶牽引或控制犬隻」,任由名下狗隻「牛奶仔」在四處流浪;加上有人投訴狗隻咬傷人,Rosa更要負上多一條罪名。Rosa已不只一次收告票,但為了「牛奶仔」的未來,她認為今次不能只交罰款了事,要為牠據理力爭。
「我不能代牠認罪。」
儘管義工們早知道有被票控和罰款的風險,但仍為狗兒植入晶片,因為至少署方捉走狗兒後,會通知義工贖回狗兒。由於她為多隻流浪狗植入晶片,Rosa到狗房贖狗已習以為常,但從未被票控過。去年某日她又到狗房贖狗,漁護署職員向她遞上一份票控書,指一頭屬於她的棕褐白色混種狗,沒有「收帶牽引或加以控制」並出現在公眾地方,指的就是牛奶仔。Rosa接過傳票後,請教其他義工。
「我見平日這麼多動物虐待案,政府部門都不太着緊,誰知這些案件他們就執正來做。」Rosa本來也打算大事化小,但交罰款當天,忽然被多控一條罪名,原來有人向漁護署投訴被牛奶仔咬傷。「牛奶仔幾乎是全車場中最乖的狗,從不吠叫打架,說牠咬人真是難以置信,連現在收留牠的狗場負責人,都說牠乖到不得了,怎可能咬人。牠被人冤枉卻有口難言,我代牠認罪豈不是也承認牠有咬人?」Rosa不認罪,更是因為擔心牛奶仔從此被標籤成「咬人狗」,日後難尋找領養。
法律諮詢要五千元一小時!其實自己都好驚,但為了牠只好撐下去。
只差一張被認可的身分證
除了Rosa,不少掛名狗主的義工都曾被票控,如本地動保團體「貓朋狗友」活躍義工Karen,也是8隻狗的掛名主,一年約收到兩張傳票;另一團體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NPV)亦指,每年約接到三至四位義工就同類事件求助。交罰款只是數百元,一句不認罪,Rosa便要四出找律師,聽取法律意見。「法律諮詢要五千元一小時!唯有去找免費法律諮詢。以後會發生什麼事也難以預料,其實自己都好驚,但為了牠只好撐下去。」訴訟長路漫漫,後天(1月22日)Rosa要再上庭。
被投訴和捕捉是流浪動物的堪坷命運,除狗外流浪貓亦同樣常被投訴後捉走,但較幸運的是現時香護動物協會(SPCA)有負責街貓的「捕捉、絕育、放回」計劃(CCCP),為街貓進行絕育時會同時植入SPCA晶片,要是日後漁護署捉到貓,也會按晶片通知SPCA。雖然尚未推行至流浪狗,但漁護署和動物團體現正就此進行研究。
有民間動保團體曾有組織地為狗隻進行絕育、注射和放回原居地的計劃(TNVR),儘管計劃有效控制狗隻數量,可惜法例在前,動保組織亦不敢為狗隻植入晶片。Rosa希望盡快就流浪狗推行相關計劃,「若有政府認可的晶片,流浪狗便不用死,義工也毋須不斷被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