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狗誤上貨船遭漁護署「處決」 動保界轟決定草率欠常識
日前一隻泰國狗狗疑因走失誤登貨船,橫越千里來到香港,最後被漁護署捉走,漁護署昨日(3月13日)傍晚回覆查詢時證實,該狗隻已被人道毀滅。
消息傳出後,觸動一眾動保人士,動物友善政策關注小組主席二元認為當局跟錯程序,要求當局就過失問責;非牟利獸醫診所(NPV) 執行主席麥志豪就炮轟,當局在處理事件中欠常識,促請當局向公眾交代,他又指不排除會向獸醫管理局投訴。
日前網上傳出一隻小狗於船艙的照片,指該隻小狗跟隨一艘由泰國來港的貨船到港,其後狗狗被漁護署捉走,熱心網民紛紛於網上轉發事件,更協助狗狗尋主人。不過,漁護署昨日傍晚回覆查詢時證實,該狗隻已被人道毀滅,發言人又指狗隻疑來自有狂犬病爆發地區,其傳播疾病風險屬極高。
動物友善政策關注小組主席二元對事件深感憤怒。他認為今次事件明顯是主人走失寵物,事後主人已盡力趕到香港救狗:「如漁護署得知犬隻有主人,任何文明國家都會依人道理由將該寵物隔離檢疫。」二元續指,過往的確有先例,當局引用衛生檢疫程序,處理有可能傳染極高危疾病的走私野外動物,但與今次事件不能相提並論:「這次署方無理據用走私大量野生動物的程序去處理,所以我個人相信這次署方是跟錯程序。」
他又指,寵物不單是生命,更屬於個人財產,漁護署應為事件問責:「我相信這有可能會成為國際笑抦及訴訟。」
除是次「處決」泰國誤上貨船的犬隻外,漁護署近年亦牽涉多宗受爭議的動物事件,當中主角包括小赤狐、藥房貓波子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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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保團體轟漁護署欠常識
據《狂犬病條例》,獲漁護署署長授權人員有合理理由相信任何動物患有狂犬病及接觸過狂犬病體,便有權毀滅動物。非牟利獸醫診所(NPV) 執行主席麥志豪就認為,漁護署在今次事件中嚴格來說是合符程序:「漁護署肯定唔會做犯法事。」不過,他質疑當局無運用常識處理今次事件:「好多證據都證明狗狗有主人,佢戴有狗帶,全世界都幫緊佢搵主人…點解唔可以暫緩處理?」
麥志豪不排除向獸醫管理局投訴
他認為,負責執行「處決」的獸醫官,應向公眾交代懷疑狗狗有狂犬病的理由:「要交代有咩合理懷疑,如果你話佢係來自泰國某一個省,所以狂犬病有極高風險,咁內地都係極高風險,唔通以後所有內地狗來港,唔洗隔離就處決,咁樣唔合理。」他又指,如果獸醫官的解釋牽強,不排除會向香港獸醫管理局投訴。
麥志豪認為,今次事件反映漁護署是一個對動物零感覺的部門,他也對當局的處理手法表示極失望。要避免同類事件發生,他認為要盡快成立「動物辦」部門,專責為動物福利謀福祉。
香港愛護動物協會對於狗隻已被人道毁滅的消息感到震驚,對此次事件的結局感到遺憾。該會指,這是一個悲慘的事件,認為漁護署有必要向市民作出更詳細的回應,希望署方能夠清楚交代具體詳情及其作出決定的原因,決策過程,和有否考慮其他可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