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偵探以情感咨詢為名侵權調查 3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成獲刑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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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私家偵探」往往以情感咨詢、商務調查為名,行侵權調查之實。近日,上海市奉賢區人民法院對3名被告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囚2年至半年不等,並罰款。

《上海法治報》報道,董某2019年因從事「私家偵探」調查工作,被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囚一年半,刑滿釋放後,2021年底他再重操舊業。

董某先注冊成立上海某信息咨詢有限公司,業務範圍涵蓋私人調查、商務調查、維權調查等,他起初用「XX法務」「XX人事」等身份的微信號發布廣告,以「真相調查、合法維權、婚姻調查」等招攬業務。若有人咨詢,雙方定好價格後,董某就把收集到的目標信息發給調查員,若人手緊張就自己出馬。

據介紹,調查員會蹲守,或跟蹤車輛,並拍攝照片、影片;一個目標的調查周期一般是3至7天,最長兩周,收取幾千元(人民幣,下同)至上萬元不等費用,平均一周1.2至1.5萬元。調查結束後,董某會將資料整理好反饋給客戶,再將「咨詢費」分給調查員。

訂單愈來愈多,董某分身乏術,於是在各處「招兵買馬」,其中馬某是董某的老鄉兼公司調查員之一。2022年初,董某讓馬某幫忙在別人的車輛上安裝GPS,聲稱車主欠錢,用GPS定位便於找人。

隨着安裝次數增多,馬某開始起疑,董某才明說是用於暗地調查,並稱「我們既沒偷也沒搶,即使被警察抓到,最多拘留幾天」。2022年初直至被捕,馬某一直聽從董某安排從事調查工作並收取酬勞,除了在車輛上安裝GPS,更要跟蹤及紀錄車輛行蹤、拍照、拍片。

曾有特殊工作經歷的趙某,身手矯健,董某見他身體素質優越,便拉攏他做「偵探」。趙某感覺是個智慧與體能的考驗,於是加入董某的公司,有時根據車主留宿酒店,董某指示趙某去賄賂保安意圖獲得開房記錄,有時也會根據目標人物信息,全程跟蹤記錄其日常行動軌跡。

今年6月,正在進行「偵探工作」的董某等3人陸續被捕接受調查,3人對其從事非法調查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經查,2022年初至2023年6月底,董某為牟取非法利益,注冊成立某信息咨詢有限公司,在網上發布「私家偵探」「婚姻調查」等廣告招攬客戶,接受多人委托,自己或指使趙某、馬某等人,以在車輛上安裝移動GPS、跟蹤、蹲守、偷拍等手段獲取目標人員的行動軌跡、活動地點等,或通過他人查詢開房記錄等,並將上述信息非法提供給客戶。董某等人共非法獲利14.8萬元,其中,馬某非法獲利2萬餘元,趙某非法獲利6000元。

上海市奉賢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認為,董某單獨或夥同馬某、趙某非法獲取並提供公民個人信息,其行為已觸犯刑法,應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且屬共同犯罪,其中董某、馬某屬情節特別嚴重,趙某屬情節嚴重。

董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且董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是累犯,依法應當從重處罰;馬某、趙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屬從犯,依法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

今年10月26日,奉賢區檢察院依法對3人提起公訴。近日,奉賢區人民法院經審理,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3人被判囚2年至半年不等,各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