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清遠:購買新建住宅 最高可補貼2萬元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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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周四(19日)發布關於征求《清遠市關於進一步促進房地產消費若幹措施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意見的公告,擬實行階段性購房補貼、階段性購置車位補貼、階段性契稅補貼等。公開征求意見時間為2023年10月19日至11月18日。據《征求意見稿》,購買新建住宅最高可補貼2萬元(人民幣.下同),購買一手車位消費補貼1000元/個。

《征求意見稿》表示,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在全市範圍內購買新建住宅,繳納商品房契稅並提供完稅憑證的,由受益財政部門按照30元/平方米給予消費補貼;清遠市常住居民二孩、三孩家庭群體,且子女未滿18周歲(計算時間截至商品房合同備案日),全市範圍內購買新建住宅,繳納商品房契稅並提供完稅憑證的,由受益財政部門分別給予40元/平方米、50元/平方米的消費補貼。上述補貼不重覆享受,單戶財政補貼最高不超過2萬元,且不高於應繳購房契稅額度。

同期,在全市範圍內購買已辦理首次登記的一手車位,繳納商品房契稅並提供完稅憑證的,由受益財政部門給予1000元/個的消費補貼。在2023年12月1日以前購買商品房(含新建住宅、新建非住宅或二手房)未繳納商品房契稅,在2024年2月29日前繳納契稅,並提供完稅憑證的,由受益財政部門按照契稅總額的30%給予消費補貼。

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表示,購房人在2024年2月29日前只辦理網簽未辦理備案的,且在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合同備案的,可按照符合的對應補貼標準,享受購房補貼、契稅補貼。購房補貼以交易次數為補貼依據,即符合補貼標準的購房人一次性購買多套房產,均可按規定享受補貼。申請人購房後,2年內如解除網簽,撤銷合同或轉賣的,要全額退回相應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