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攤政策細則不明 小販重回街頭 執法人員憂引發「暴力抗法」
9月1日起,深圳新修訂的《深圳經濟特區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實施。該條例因不再全面禁止擺攤而備受關注,然而條例卻並非細則。
據《南方都市》報道,截至9月7日,條例實施一周,深圳各街道均未劃定專門擺攤區域,各種流動攤販在部分街區如雨後春筍般增加。但執法人員卻不知如何進行有效管理。一名街道辦工作人員表示,希望城管局等部門能盡快提供詳細指引,否則各街道的行動不一致容易引起基層矛盾。
深圳多個區域,包括龍華、羅湖、福田、南山、寶安、龍崗等,都存在著沿街攤位,有些集中在靠近地鐵站等人流量大的公共區域,也有一些設在大型小區門口和城中村內。此外,還有攤販在學校附近的路口聚集,對行人和機動車通行造成了一定影響。有市民感到自從《條例》實施以來,街邊攤檔的數量明顯增加。
蓮塘口岸地鐵站附近已擺滿流動攤販:
流動攤販增加 環境、安全仍是主要問題
靠近紅山地鐵站的龍華區旺民街,30多個攤位在路邊一字排列,煙火氣十足。攤主介紹,附近形成了一個自發的夜市,過去都集中在地鐵口,但因政府執法力度增加,才陸續搬到旺民街。雖然收入減少,但好在在這裡擺攤,城管大多時選擇「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雖然沒有城管趕人,但現場仍有專人監視這個自發形成的夜市,他們的主要工作是防止攤販流回主幹道,直到攤主結束工作回家,他們的一天才算結束。
雖然地鐵站附近的小販為附近居民提供方便,但帶來的環境衛生和交通安全仍然是主要問題。尤其是旺民街是通車的道路,攤位擺在機動車道一側,存在安全隱患。此外,夜市收攤後,垃圾遍地,給清潔工作造成很大困擾。
收費市集與流動攤販形成對比
羅湖區粵海體育休閒公園綠道也支起了許多流動攤販。在三輪車賣手打檸檬茶的文先生稱,雖然9月1日起不再全面禁止,但他仍明顯感覺到擺攤管理變的更嚴了。「以前這整條街上都是擺攤的,光檸檬茶攤就有二三十家,現在執法車巡查得多了,大家都先躲起來了。」
距離這裏不願處,就有一家專人管理的市集。數十家用天幕帳篷搭成的簡易攤位排列得井然有序,場內乾淨整潔,還佈置有供顧客飲食用餐的桌椅板凳,跟路邊擺賣的攤位形成鮮明對比。
擺攤細則未清晰 攤販市民、執法人員皆困惑
雖然9月1日正式實施新的《條例》,但擺攤細則仍未明確。龍崗區六約路一處由群眾自發形成的擺攤地到深夜亦十分熱鬧。常年在此出攤的吳女士非常困惑,不知劃定的區域在哪、價錢如何,又要從哪裏獲取信息。
吳女士稱,聽說社區已初步劃定地點,她目前的攤位附近就有一個,月租金1000元,首月免費,水費、電費和衛生費另算。不過,吳女士說該處位置偏僻人流稀少,並非她的理想之所。「就是不收錢,我也不會去。畢竟我們流動攤販,是跟著人流走的,哪里人多去哪裡。」而且明明《條例》已實施好幾天了,卻一直沒有確切的消息。
困惑的不僅是攤販市民,執法人員亦無細則條例可依。一名街道執法隊員表示,諮詢擺攤的特別多,但對於如何開放擺攤,目前相關的文件尚未公開出台。
另一街道執法部門工作人員則表示,9月1日前後,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出過一個關於規範商場外擺和攤販經營活動的指導意見。然而,其中涉及外擺和攤販經營的相關表述依然相當模糊,各街道仍在觀望狀態。
也有街道執法人員坦言,新《條例》令許多市民感到受到鼓舞,並將之解讀為政府容許街頭攤販。然而,在缺乏明確指引的情況下,執法行動容易引起攤主不滿,甚至擔憂可能出現極端情況,如「暴力抗法」。他認為,若不盡快明確和統一街頭攤販的規範,投資並準備參與其中的市民將愈來愈多,未來的治理成本和執法成本將大幅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