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負荷工作190日 陝西48歲保安猝死宿舍 微信連發「執勤室好熱」
撰文:鄭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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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陝西一名48歲保安猝死宿舍,家屬稱其連續工作190日未被安排休假,且在室內溫度超過40攝氏度的惡劣環境中工作,微信朋友圈裏全都是「執勤室好熱」的內容。
據死者趙某的妻子李女士稱,丈夫趙某為廣東省中山利達針織廠保安,在該廠工作14年多。今年8月24日早,家屬接到公司通知,趙某於8月23日晚下班後在廠外租住的宿舍身亡。
李女士認為,丈夫之死與利達公司違反勞動法有直接關係。勞工法規定每日上班時間為8小時,但其丈夫每日要工作12小時;勞動法規定每個月上班時間平均為176小時,但丈夫趙某每個月上班時間為360小時,嚴重超負荷工作。
另外,勞工法規定員工每周至少休息1天,而趙某從2月1日至止死亡當日,將近200日連續工作未能休息。尤其趙某工作的保安執勤室屬於西曬,且僅10餘平方米。7月、8月,在中山市氣溫高達40度的兩個月裏,公司僅為保安執勤室提供了電風扇降溫。家屬認為,該公司不遵守國家法律,漠視員工生命,導致趙某猝死。
家屬提供的趙某微信朋友圈信息顯示,其發布的4條均反應出執勤室內高溫難耐,「這溫度」「快蒸熟了」。家屬亦提供趙某的打卡紀錄,顯示其上班時間從未間斷。
對於趙某在惡劣環境中連續工作未能休息一事,中山市利達公司一位負責人承認,連續工作一事確實存在,原因為休假難以調整;不過對於高溫環境,該負責人稱,廣東溫度本身較高,保安執勤室不僅有風扇還有涼茶,與車間工人相比環境要好很多。
負責人表示,當地人社部門亦確認趙某並非因公死亡,因此僅給予直系親屬一次性撫恤金,趙某家屬對賠償金額有異議,目前公司律師與趙某家屬就賠償事宜正在協商。
律師認為,勞動者在下班後猝死,雖不構成工傷家屬無法取得工亡保險待遇,但用人單位若存在侵權行為導致勞動者猝死的,家屬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