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店主收表演服退貨幾乎被汗味熏暈 7天無理由退貨想退就退?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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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網購平台上,大部分商家都會提供「七天無理由退貨」的服務。然而,不少網店店主反映六一兒童節過後表演服裝被大量退貨,打開包裹瞬間傳來汗臭味,「幾乎被熏暈」。

廣州有網店店主反映,兒童節過後表演服裝被大量退貨,衣服全部被穿過,打開包裹的一瞬間傳來汗臭味,有衣服甚至沾上疑似唇膏印。店主對此表示無奈,直言「電商太難做了」,甚至萌生轉行的想法。

無獨有偶,近日再有網店老闆發文反映,5月30日收到山西工商學院學生的大批量退貨,「穿過的,洗過的,皺皺巴巴,汗氣味,嚴重影響二次銷售,當下很生氣」。他嘗試聯繫退貨的學生及學校,均未果。

老闆稱,總共有43張來自該學院的訂單,但只有3名買家沒有申請退款。幸好,他成功聯繫上一名沒有退貨的買家,對方更答應幫忙聯繫其他學生。同晚,該名買家協助老闆追回相關退款並替其他學生道歉。老闆答應刪除相關文章,並將衣服免郵發回。

「七天無理由退貨」指消費者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內可以無理由退貨,保障消費者在網絡交易中的「後悔權」,但並非所有商品都可以七天無理由退貨。

2017年3月15日實施的《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規定,下列性質的商品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可以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規定:拆封後易影響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後易導致商品品質發生改變的商品;一經激活或者試用後價值貶損較大的商品;銷售時已明示的臨近保質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根據《辦法》,消費者退回的商品應當完好,即商品能夠保持原有品質、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標標識齊全,而超出查驗和確認商品品質、功能需要而使用商品,導致商品價值貶損較大的,視為商品不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