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潔員撿2萬元欲據為己有被炒? 官方:拾金不昧屬實,餐廳致歉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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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大連市某餐廳的清潔員宋女士,早前在工作時拾到2萬元(人民幣,下同)現金後,報警尋找失主,未料卻因此遭到開除。
餐廳事後聲稱是清潔人員撿錢上交後又想將錢據為己有,且是清潔員自己辭職。
大連市西崗區市場監管局介入調查。2月27日,當局發布通報稱,經查,宋女士拾金不昧行為屬實,餐廳負責人已向宋女士當面道歉並取得諒解。

據此前報道,宋女士是「紫航海鮮大飯店」的清潔人員。1月28日,她在工作期間拾到2萬元現金,現場找尋失主無果後便交由餐廳前台。

2月3日,宋女士得悉仍無人認領現金,於是報警處理,餐廳卻對此不滿決定將她開除,原因是錢應歸餐廳管,清潔人員無資格報警。

宋女士與領導的聊天記錄顯示,領導呵斥到,「別說撿錢,撿到什麼都歸店裏管。你有什麼資格去報警?你算啥啊,店裏不會報警嗎,你真是分不出大小王。」領導更稱,餐廳的損失將從宋女士的人工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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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廳:清潔員想將錢「據為己有」

不久後,涉事餐廳在其官方帳號拍片解釋事件。在片中,餐廳負責人指宋女士是外判的清潔人員,她撿到2萬元上交,2天後又想將錢據為己有,後來餐廳和保潔公司負責人商議,將2萬元放到派出所。

該負責人解釋,沒有及時報警將錢交到派出所,是因為店內撿到客人的失物,一般先放店內等客人翌日前來認領,但這次一直沒人來認領。

對於「據為己有」的說法,宋女士反駁「如果我想佔為己有,為什麼報警?」。她表示,報警前曾通知餐廳店長,也諮詢過法律顧問,確認自己有權利、有職責要求餐廳將錢交給警方處理,她有錄音等證據證明是自己先報警。

報警後,宋女士立即接到保潔公司領導的來電,對方要求她不要報警,甚至責問她「還想不想幹啦」。同日,她被保潔公司開除。

宋女士表示,報警後,2萬元現金一直放在餐廳。 2月中旬,她聯繫大連當地一家媒體反映此事,希望媒體幫忙尋回失主;餐廳受訪時,更聲稱宋女士是有病離職。直到傳媒介入事件後,餐廳才將這筆錢交給警方。

涉事餐廳「紫航海鮮大飯店」。(網上圖片)

官方通報

大連市西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經查,宋女士拾金不昧行為屬實,予以褒獎;涉事第三方保潔公司有關負責人與宋女士溝通中處置不當,宋女士離職,在充分尊重其個人意願基礎上,西崗區有關部門協助推薦工作。

涉事飯店內部管理不到位,對在事件過程中發表不當言論的相關管理人員進行嚴肅處理。

在調查組的協調見證下,2月27日上午,涉事企業負責人已向宋女士當面道歉並取得諒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