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博主烹食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大白鯊 遭行政處罰及罰款12.5萬元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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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有百萬粉絲的網紅博主「提子」,去年7月中因一段美食影片引起熱議,她聲稱購入了一條「人工養殖可食用」的鯊魚,並分別以水煮和燒烤的方法烹煮。
網民揭發事件並舉報,警方介入調查。經鑑定,該條鯊魚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噬人鯊」(又名「大白鯊」)。
1月28日,南充市市場監管局通報,當事人金某某(即前述博主提子)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遭行政處罰及罰款12.5萬元(人民幣,下同)。

微信公眾號@南充市場監管消息,2023年1月,南充市市場監管局在「春雷行動2023」執法行動中依法查處一宗非法購買、食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噬人鯊)案,對當事人金某某處罰款12.5萬元。

2022年8月,南充市市場監管局接到相關部門案件移交,稱南充市高坪區金某某涉嫌違規購買、食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南充市市場監管局立即立案調查。

經查,金某某在2022年4月13日通過淘寶網,以7700元購得鯊魚一條,5月29日、6月2日先後對該鯊魚進行擺拍和烹食,7月12日將烹食該鯊魚的影片發布到網絡平台快手和抖音,7月13日、14日該影片在網上流傳迅速成為全網熱搜。

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南海水產研究所根據殘體組織樣本DNA條形碼鑑定,當事人購買烹食的鯊魚屬於《中國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中的二級保護動物噬人鯊。經農業農村部門認定,該噬人鯊價值2.5萬元。當事人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有關規定,南充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給予其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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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的銷售者和捕撈者沈某某、顏某某,去年9月已被當地公安機關逮捕。福建省東山縣人民檢察院審查後認為,沈某某、顏某某已構成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對二人批准逮捕。沈某某、顏某某均自願認罪認罰。

據介紹,大白鯊已被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Ⅱ,是中國二級保護動物。2017年3月,中國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辦公室曾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公約禁止或者限制貿易的野生動物或者其製品名錄》,噬人鯊名列其中。

《刑法》第341條規定,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