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房東遇缺德男租客 入住40日變賣5000元家電去旅遊
撰文:鄭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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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一男子租房40天左右,將屋內冰箱、電視機、洗衣機等家電全部賣掉,拉黑房東聯絡方式後去旅行。
內地《梨視頻》近日(4日)報道,遼寧瀋陽趙女士稱,自己在10月中旬時將房子租給一名男子,並為其配齊洗衣機等家電。12月2日左右,因工作人員抄水錶無法進入房間,趙女士聯繫該男子時發現自己已被拉黑。
進入房間查看後趙女士傻眼,曾配齊所有家電的房間早已空空如也,冰箱、電視機、空調、洗衣機全部不見。男子的日常物品亦收拾一空。而她在社交媒體上看到,11月時該男子就已買機票去深圳旅行。
據趙女士稱,月租和押金共1700元(人民幣,下同),但目前損失已超過5000元。而且該男子入住期間,還多次向趙女士借錢,每次都是幾十元不等;欠繳的水電費也由趙女士自己承擔。
趙女士非常不理解,為何能做出這等缺德違法的事。目前她已報警,準備起訴該男子。據律師介紹,該租客行為雖不構成盜竊罪,但已構成侵佔罪,房東可依法報警追究租客刑責。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9條規定,詐騙公私財務,情節較嚴重可處10-15日拘留,1000元罰款。
網民點睇:
本來租客想把房子賣了去旅遊!但是房東不同意!只能賣家電了!
牢房在等著他。
來廣州旅遊?疫情不封了呀!
這不是盜竊嗎?應該抓人了吧?
過年想在牢裡免費吃喝。
以前是房東坑房客,他扳回一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