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男點牛肉風味小串揭是鴨肉 商家:只是口味 和牛肉概念不同
浙江杭州市民小孫日前在外賣平台上點餐,不過商家涉嫌「掛羊頭賣狗肉」,售票的標榜是「烈焰牛肉風味小串」,殊不知竟是用鴨肉做成的。對此,商家解釋,「牛肉風味」只是一種口味,「牛肉小串」和「牛肉風味小串」是兩個截然不同的概念。
事緣10月7日,小孫在外賣平台上花了30多元(人民幣.下同)在一家名為甜辣先森韓式炸雞杭州紫金港店點了炸雞和小食,其中單內含有「烈焰牛肉風味小串」,他花了3.9元買了30串。可是當他吃了幾口後,感覺味道不對,未落調料時就發現肉味特別「騷」,經持續追問商家,才從對方發來的配料表上,發現這款牛肉風味小串根本不是牛肉。
商家解釋,牛肉風味只是口味,且幾塊錢本來就不可能吃到純牛肉,又表示烈焰牛肉風味小串是店裡銷量最高的產品。不過小孫不以為然,認為牛肉本身廣義的定義是一種食材,而非口味,商家若沒有針對具體食材名稱進行標註,不可能所有的消費者都會按照商家的想法去理解,商家的行為存在欺詐成份,應該作出補償。
周一(10日),內媒查詢發現,上述烈焰牛肉風味小串仍有售,月售上萬件,而商家在「套餐內容」內標註了「鴨肉」。商家姚先生表示,外賣平台進行了食材標註,他並未同意小孫的賠償要求。他又重申,牛肉小串和牛肉風味小串肯定是兩種概念。
對於事件,湘潭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肖峰表示,商家負有通過平台網頁、平台內通訊信息等真實說明的義務,對商品的配料、成分等進行標註,而案中卻未履行這一法定義務,且宣傳的信息中含「牛肉」的字詞,與實際成分存在用材的衝突。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食品安全法》,食品質量的廣義理解,除非事前有明確說明和顯眼標註,否則屬於誤導消費者的虛假宣傳情況。
網民點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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狡辯,抵制這種商家
所幸!沒用豬大臟就是好事了
3.9買到30串牛肉,想想都不可能
但是得標註肉類屬性,要不還是欺詐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