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10月起禁售水果味電子煙 4個月過渡期會再掀囤貨潮嗎?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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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煙草專賣局制定發布《電子煙管理辦法》(下稱《管理辦法》),其中規定全國禁止出售非煙草口味的調味電子煙和可自行添加霧化物的電子煙。
4月初,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准了國家標準,規定《電子煙管理辦法》於今年10月1日起實施。
有業內人士透露,上游品牌方和生產企業已停產水果味電子煙,但電子煙專門店仍可於9月30日前出售水果味電子煙以清庫存。

《貝殼財經》報道,各大品牌水果味電子煙的煙彈和煙桿價格保持平穩。多名電子煙專門店店員稱,目前門市可繼續售賣水果味電子煙,大部分的口味齊全,「國家給過渡期到9月30日,讓各個廠家銷一下庫存」。

今年3月11日,國家煙草專賣局發布《管理辦法》,明確指出禁售非煙草口味的調味電子煙,5月1日實施。在過渡期明確前,不少電子煙愛好者擔心5月1日後無法買到水果味電子煙而紛紛囤貨,有人一次性購買過百盒水果味電子煙煙彈,導致部分品牌門店缺貨,甚至一度有漲價的情況出現。

業內人士稱,市場上以水果味煙彈的比重較大,未來需要作調整,同時用戶對口味調整的反應也尚未可知。多名電子煙專門店的店員透露,公司仍處於研發新煙草口味的電子煙產品,不少消費者都抱持觀望態度,「不知道煙草口味好不好抽」。

9月30日前,市場上仍可出售非煙草口味的電子煙。(貝殼財經)

4月25日,國家煙草專賣局公布《關於促進電子煙產業法治化規範化的若干政策措施(試行)》(下稱《若干政策措施(試行)》)。

業內人士稱,深圳有許多中小企業生產不合規的產品,《若干政策措施(試行)》將會把相關企業逐漸排除。受此影響,電子煙品牌和上游生產企業會向頭部集中,產品品質更有保障,整體市場會更有序,但因為競爭趨向於頭部,市場格局可能會重新劃分,「並且產品的同質化可能相對來說更嚴重一些」。

值得注意的是,電子煙的批發流通或有很大改變。《若干政策措施(試行)》及《管理辦法》均提到,建設全國統一的電子煙交易管理平台。另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和國家煙草專賣局有關部門透露,今年6月15日起,取得煙草專賣相關許可證的電子煙相關生產企業、批發企業和零售市場主體逐步在平台上進行交易。

北京朝陽某商場在售的電子煙。(貝殼財經)

前述的業內人士稱,過往電子煙品牌沒有嚴格規定銷售形式,有品牌會通過微商、專賣店、招商展會等出售,但上述規定相當於品牌方將不能直接把電子煙隨意出售,由批發企業負責銷售,經銷商需要與有批發資質的企業交易,而不是直接從品牌方取貨。

他提到,並非所有專賣店都能順利取得電子煙售賣許可證,相信有關規定會造成一批電子煙專門店倒閉。有電子煙專門店工作人員稱,大多門店都面臨辦零售許可證的困難,只要成功辦理證件就可以正常營業。

此外,《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具備從事電子煙零售業務資格的企業或者個人,不得排他性經營上市銷售的電子煙產品。有電子煙品牌的市場總監指出,不得排他性經營意味品牌專賣店將成為歷史,取而代之的全是集合店,同一店舖出售多個品牌的電子煙,令產品競爭更直接、更激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