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擬加強古樹名木保護管理 擅自砍伐最高可處每株50萬元罰款

撰文: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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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林業和園林局周一(7日)發布徵求意見稿,提出要加強對樹木尤其是古樹名木的保護和管理,其中提到擅自砍伐最高可處每株50萬元(人民幣.下同)罰款。

據徵求意見稿要求,建設工程的選址和規劃盡量避免遷移、砍伐樹木,並且方案中要編制樹木保護專章。此外,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中轉苗圃,制作樹木遷移檔案,監督指導遷移樹木的養護和管理。綠化保護和管理未按照有關標准進行須責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在古樹名木保護方面,征求意見稿更擴大針對其的控制保護範圍,建設單位在古樹名木、被確定為古樹後續資源的樹木控制保護範圍內施工,應當制定避讓和保護措施,控制保護範圍由樹冠邊緣外3米擴寬到5米。徵求意見稿列明,禁止在古樹名木或者被確定為古樹後續資源的樹木上捆綁影響正常生長的物件,擅自砍伐更會每株最高被處罰50萬元。

值得一提是,早前廣州官場出現「大地震」,新一屆市政府、人大、政協領導班子中,既無一人是廣東籍,也無一人是廣州市培養的幹部,不尋常的人事安排被認為緣於自2020年底開始,廣州市砍伐移除3000多株老榕樹,引發不滿。更甚者,廣州市委書記、市長在2020年底罕見同時換人,媒體當時報道指,正是砍伐老樹一事被舉報至中央,因涉及生態保護引起最高層關注,要求徹查並勒令官員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