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限制老婆花錢算家暴」惹議 網民直指官媒帶頭挑起男女對立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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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是指家庭內某一位成員對另一位成員作出身體或精神上的傷害行為,最常見的受害者多為女性及兒童。同時,某程度上限制伴侶的社會活動自由,或對家人不理不睬等等的行為,同樣可被看作成家暴。
今日(25日)是國際消除家庭暴力日,《央視》邀請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周垂坤律師解讀相關疑問。然而,「嚴格限制老婆花錢算家暴」引起熱議,不少人都認為有關說法不合理,直指官方帶頭挑起男女對立。

嚴格限制老婆花錢算家暴?

《民法典》規定,夫妻關係是平等,雙方都有社會活動的自由,一方不得對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周垂坤指出,嚴格限制老婆花錢,無疑是限制其社會活動的自由,但是否家暴就要視乎嚴格限制花銷的理由和手段。

他表示,妻子雖然具有支配家庭財產的權利,也應具有合理花銷的目的和物質基礎,若妻子的花銷能力超出家庭財產、丈夫的承受能力,丈夫嚴格限制妻子花銷也在情理之中。惟要注意丈夫限制妻子花銷的手段,若採用毆打、殘害等暴力手段,或有頻繁謾罵、侮辱妻子等精神暴力手段,則無疑構成家暴。

如果妻子在家庭財產可承受範圍內、具有合理花銷目的的基礎上花錢,丈夫嚴格限制妻子花錢,長此以往也會對妻子的精神狀態、心理狀態造成較大的壓力,也可能構成家暴。

網民熱議:工資上交老婆算家暴?

「#嚴格限制老婆花錢也是家暴#」登上微博熱搜榜首位。截至下午4時,累計有2.9萬人參與討論。

有網民表示,家暴不可取,但限制花錢就是家暴的說法「也太過頭了」,並提出「老公雙11不幫老婆清理購物車,覺得老婆買得都是啥玩意,都是用不着的,言語之間對老婆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創傷,算不算家暴啊?如果反過來,老公每個月幾萬的收入全部上交,老婆一個月只給老公500塊錢生活費,不讓老公出去和朋友聚會玩耍,在家都不讓抽煙解乏,這個算不算家暴啊?」。

有網民甚至不滿部分媒體的報道手法,認為家暴有着高比例受害者,嚴重至死和傷殘的慘狀,當中更有很多急需法律支持和官家執行力的呼籲,「偏就輕佻地拿一個什麼限制用錢也是家暴當熱搜標題,然後引發一輪男人被老婆限制零用錢就不算嗎的滑稽扯皮,可以說是深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喪事喜辦之道。一片歡快中,反家暴日就這麼過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