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父因手機被玩至充不進電 從7樓窗台推落8歲親生女
貴州一名父親因為手機被8歲女兒玩至充不進電,而無情將親生女兒從7樓窗台拋下。女兒跌至1樓地面的水桶上,撿回一命,但仍然全身多處受傷。
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該案一審結果,該名父親被以故意殺人罪判處6年有期徒刑。
據《新民晚報》報道,1983年生的洪波濤有三段婚姻。據其現任妻子程瑩表示,2012年她生下女兒欣欣,但洪翌年起便沉迷賭博、四處借錢,還因向妻索錢不得而頻繁爭吵,甚至拿刀恐嚇,惟他與女兒感情算得上不錯。
而親人和鄰居對其印象也不佳,指他性情頑劣、遊手好閒、嗜酒成性、揮霍錢財,從不做家務,還常家暴其妻,惹得周圍人們厭惡。就連其母都不諱言,洪的首任妻子便是被他「打跑的」。
2020年8月11日上午,程瑩離家上班後,洪波濤出門買酒喝,其後帶著欣欣外出訪友,中午又回到家中,悲劇就在此時發生。判決書顯示,經審理查明,下午2時多,洪波濤讓欣欣為其手機充電,但欣欣發現手機充不進電,洪波濤遂在醉酒狀態下,將欣欣從家中七樓廚房窗台推落,致欣欣摔到一樓地面的水桶上。欣欣則回憶道,自己是因將父親的手機玩到充不進電,便被他推下樓。
犯案後未上前查看 辯稱在睡覺不知情
欣欣掉下樓後,洪波濤並沒有前去查看。堂姐在聽到她呼救後趕來才致電程瑩,陳瑩趕到後報警並將欣欣送院治療。欣欣說,事發後其父並未下樓查看,是警察趕到後將其父帶下樓。她又表示,父親平時不會打她,只是有時會罵她。
洪波濤辯稱對女兒墮樓不知情,指他在手機充不進電後,只說「充一下就會有電了」便去睡覺,直至被警察叫醒。
經司法鑑定中心鑑定,洪波濤患有人格障礙及酒精依賴綜合症,作案時處於複雜性醉酒狀態,具限定刑事責任能力。法院認為,其有殺死欣欣的故意,且實施了行為,因此符合故意殺人罪的要件,雖然犯罪未遂,而犯罪時處於醉酒狀態,具有限定刑事責任能力,依法減輕處罰。惟她曾犯危險駕駛罪被判拘役一個月,有前科,又要酌情從重處罰。遂以犯故意殺人罪,判六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