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13歲女生因宿舍有零食被校方體罰致殘 其母:需靠拐杖行走

撰文:孫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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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學校素來對住校學生有「查寢」制度,而對於違反學校規定的學生,校方一般會給予警告或處分。惟四川瀘州一名中學二年級的女生,因被發現宿舍床上擺放有一包零食,而被「學姐」及老師在其原本有傷的情況下罰做150個下蹲,導致左腳踝關節功能喪失80%,被評定為九級傷殘,需靠拐杖才能行走。

事發於合江縣先市職業中學。(極目新聞)

據《極目新聞》報道,事發於去年6月,合江縣先市職業中學13歲的女生戚夏(化名),在下課回到宿舍準備休息時,遇到前來查寢的學生會「學姐」及生活老師,主要檢查是否有學生未經允許攜帶零食回宿舍。

隨後,「學姐」與生活老師在戚夏的床上發現一包零食,並體罰她做300個下蹲。在戚夏解釋零食並非自己所有,是有人擺在自己床上,且自己腳踝兩個月前受過傷後,體罰仍未豁免,只是數量由300改為150個。此外,戚夏同宿舍的室友表示,該名生活老師幾年前至今一直都有體罰學生的行為。

直至幾日後,戚夏覺得腳踝依然很痛,便在母親的帶領下先後輾轉瀘州、成都、重慶多地進行治療。學校在初期亦墊付了2000元(人民幣,下同)的醫療費。2020年7月1日,戚夏在被診斷為「滑膜增生明顯,外踝骨折伴骨贅形成,外側副韌帶損傷,骨折塊擠壓跟骰關節面致關節面變形」後,進行了腳部關節撕脫骨折塊手術摘除。

手術後,醫生對戚夏的母親表示,因戚夏並未成年所以暫不能做填充手術,只要產生積液後就需再進行手術治療,「這其實相當於無底洞」。而2020年10月,戚夏的傷勢被當地相關部門鑑定為九級傷殘。此外,戚夏在受到病痛以及心理的打擊後開始出現自殘等抑鬱症狀。

戚夏的母親將事件反映給合江縣教體局後,教體局回應稱,戚夏受傷後學校始終把學生的傷情醫治放在首位,並已全額墊付了前期治療中10萬餘元醫療費。學生住院期間,學校還按300元一日的標準支付了家屬護理、生活、營養等費用,相關費用已在每個階段治療完畢後足額支付。目前,雙方未有達成一致意見。戚夏的母親表示,學校提出了新的賠償方案,但她仍然沒有接受,「未來這個費用誰也說不準是多少,我希望學校能夠負責,畢竟孩子還小就終身殘疾了。」

網民點睇:

「掃黑除惡得從幼兒園抓起」。

「學校為什麼養一群惡霸欺負學生」。

「這是學校管理的問題!學校的責任」。

「希望繼續跟進,想看到處理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