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樓「縮水」樓高僅1.3米 業主:跪下仍無法挺直腰板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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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新都區保利大都匯小區的業主反映,收樓時發現發展商承諾的精裝閣樓層高只有1.3米,成年人根本無法挺直腰板站立,更直言新屋讓業主們實實在在感受「甚麼叫做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
涉事為保利大都匯小區的公寓房,單位每平米單價1萬餘元人民幣。業主高先生稱,當初購買時,發展商宣傳的是精裝閣樓,但收樓時發現人在閣樓根本無法站立。同時,單位內亦有多個問題,包括用木板製成的樓梯未有釘緊,只要將腳踩上就猶如搖搖板般,樓梯支架上的螺絲更可以輕易取下。
業主陳女士稱,收樓發現貨不對版後立即查閱購買合約,發現發展商在單位層高標示為「X」,並未對單位層高作出明確規定。然而,發展商的宣傳資料上,卻寫着「精裝躍層」,3.9米挑高客廳等字樣。業主曾測量單位的層高,結果顯示所謂的「3.9米挑高客廳」也並未達到3.9米,而是只有3.7米。
陳女士又稱,發展商未有提供示範單位,只能依靠銷售人員的介紹及宣傳資料判斷。不過,發展商之後又要求業主簽署一份補充協議,並寫明廣告等均包含形象藝術宣傳,對出賣人沒有約束力。
據建設部《關於房屋建築面積計算與房屋權屬登記有關問題的通知》及《住宅設計規範》,住宅層高宜為2.8米,計算建築面積的房屋層高均應在2.2米或以上。
四川拓越律師事務所律師黃銳表示,建議業主與發展商溝通協調,包括商議能否整改,或給予一定的補償。若雙方協調失敗,建議業主可向相關的行業主管部門,比如住建局等部門去合理反映自己的訴求。目前,業主已向當地住建局以及市場監管局反映,相關部門已介入調查。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