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男大生入伍翌日拒服役 遭罰款4萬餘元 兩年不得復學或出境

撰文: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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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農業大學現年20歲的大二學生劉帥,2020年9月入伍服役,被分配至新疆軍區某部。他到達部隊翌日,便表現出不適應軍中生活,提出要離開部隊。
經勸導無效後,中共南疆軍區紀律檢查委員會對劉帥作出拒服兵役除名處理決定,包括罰款4萬餘元(人民幣.下同),兩年內不得復學或出境等。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區政府網站4月2日發布消息稱,區徵兵辦3月16日已對劉帥作出處理決定。上述決定指,劉帥,男,漢族,河北省邯鄲市臨漳縣人,2019年考入安徽農業大學,2020年9月經體格檢查、政治考核、役前訓練、審批定兵等手續正常入伍,被分配至新疆軍區某部服役。2020年9月17日到達部隊後,次日就表現出不適應,提出要離開部隊。

拒服兵役代價慘痛,安徽男大生戶籍將背負「拒服兵役」永久字樣。(示意圖/網絡)

經部隊及其家人多次思想教育和引導無效後,中共南疆軍區紀律檢查委員會於2020年11月6日對劉帥做出拒服兵役除名處理決定。按照相關規定,安徽農業大學於2020年12月21日給予劉帥兩年內不得復學的處理意見。

區徵兵辦決定,取消劉帥義務兵優待,按蜀山區當年義務兵家庭優待金的2倍46866元予以罰款;將其納入履行國防義務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實施聯合懲戒,金融部門3年內不得給予其信貸優惠政策和利率優惠政策。蜀山區組織、人社等部門不得錄用其為公務員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事業單位人員及國企工作人員。安徽農業大學2年內不得為其辦理復學手續。蜀山區媒體將其作為違反《兵役法》的反面典型,向社會通報。

此外,戶籍地公安部門在其個人戶籍「兵役欄」備注「拒服兵役」永久字樣,2年內不得為其辦理出國(境)手續。戶籍地民政、住建部門不得將其納入困難補助及保障性安居工程保障范圍。戶籍地行政審批部門3年內不得為其辦理經商辦企業手續。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