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已婚女偷情兩男:因擔心婚外情敗露 與新情人聯手殺害舊情人

撰文: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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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萍鄉已婚的李姓女子,先後與當地姓黃和姓文的兩名男子偷情。因擔心與黃男的婚外情敗露,李女曾嘗試投放老鼠藥殺害黃男未果,但仍想要將黃男殺死。
文男獲知李女殺機後,為了討好李女,答應幫助她一起謀殺黃男。二人經過合謀,趁李女和黃男約會時,將黃男殺害並棄屍,李女和文男隨後被警方拘捕。萍鄉中級法院日前審結此案,李女和文男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緩。

根據江西高等法院發布的案情,今年2月20日上午8時左右,文男在雜貨店買了一把黃色鐵鎚交給李女,二人商定,作案後將黃男屍體藏匿於一條臭水溝裏。當天下午,二人又到預定殺人地點觀察地形。

當晚6時30分許,黃男按約來到某屋苑的巷子裏。文男戴着口罩和頭盔,躲藏在附近陰暗處。李女用鐵鎚將黃男砸昏後,兩人再合力將其殺害。

文男和李女被判處死緩。(示意圖/視覺中國)

文男開着死者黃男的車離開現場後發生交通事故,二人於是靈機一動,偽造出黃男駕車出交通事故死亡的現場後離開。然而經過鑑定,黃男是被他人用鈍器多次打擊頭面部,致顱腦損傷合併大出血而死亡。兩人於作案翌日分別被警方拘捕。

法院審理後認為,二被告人為達個人目的,蓄意並採取殘忍手段殺害黃某某致其死亡,後果極其嚴重。期間,李女多次預謀故意殺人,並向文某某提出殺人犯意;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屬坦白,可從輕處罰。文男自願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願意接受處罰,可以依法從寬處理。

最終,法院判處兩人死刑,緩期2年執行,並對李女限制減刑。案件宣判後,李女提起上訴,判決尚未生效。

(江西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