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毓明涉性侵養女脫罪 隱瞞美籍身份被吊銷律師執業證遭驅逐出境
山東上市公司傑瑞石油集團副總裁兼首席法務官、中興通訊非執行獨立董事鮑毓明,早前被指性侵養女,引起內地社會廣泛關注,結果驚動最高人民檢察院及公安部介入,督導多地聯合成立的專案組進行全面調查。
官方在周四(17日)通報調查結果,指現有證據不能證實鮑毓明的行為構成性侵犯罪。
通報有披露諸多內情,鮑毓明與當事人韓某是以「收養」名義開始交往並發展為兩性關係。此外,網傳韓某當年和鮑毓明發生關係時僅14歲,但通報指出韓某和鮑毓明認識時其實已經成年,雖然鮑毓明以為韓某是未成年,但實際上韓某是虛報年齡。
兩人以「收養」名義交往發生關係
通報指,鮑毓明在2014年4月至2015年2月期間,在網上多次發布「收養」訊息。與此同時,韓某為改善生活條件,自2015年9月開始,通過QQ等多次發布尋求「收養」的訊息,並在看到鮑毓明發布的信息後,主動與對方聯繫。鮑毓明與韓某在2015年10月10日見面,其後兩人就以「收養」名義開始交往並發展為兩性關係。
通報又提到,經深入調查,未發現鮑毓明有違背韓某意志,採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發生性關係的證據。韓某與鮑毓明見面時已年滿18周歲,根據司法鑑定結論意見,韓某具有性防衛能力和作證能力。此外,韓某關於被鮑毓明使用暴力手段發生性關係的陳述內容及提交的有關物證,經查證與事實不符,不能作為認定犯罪的依據。
韓某曾經多次報案、撤案
通報更稱,調查顯示韓某曾經多次報案、撤案、對外尋求幫助,但實際上均是她與鮑毓明產生矛盾或兩人關係出現問題相關。一旦關係恢復或和好,韓某就會否認報警或者要求公安機關撤案。
通報表示,韓某在與鮑毓明交往期間,其行動自由,與家人、朋友保持正常通訊,未發現被控制人身和通訊自由的情況。不與鮑毓明共同居住時,韓某在南京正常上學、生活,並且在多次報警的同時,以交朋友為名結識其他男性並交往。調查未有發現韓某QQ帳戶被鮑毓明控制和偽造聊天記錄的情況,亦未發現韓某被鮑毓明言語洗腦、實施精神控制發生性關係的情況。
官方證實女方是虛報年齡
對於韓某的年齡問題,通報指韓某與其父親在2015年3月提供虛假出生證明及證人證言,申請更改出生日期。經查閱檔案及詢問相關當事人及知情人,結合韓某的骨齡鑑定結果,查明韓某的真實出生日期為1997年10月,並非戶籍登記的為2001年8月。負有直接或間接責任的12名相關責任人,包括多名安徽阜陽太和縣公安局幹部,事後已被處分。
通報最後指出,鮑毓明明知其本人和韓某的情況都不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收養和被收養條件,並且在自認為韓某是未成年人的情況下,仍以「收養」為名與韓某交往且與其發生性關係,是「嚴重違背社會倫理道德和公序良俗,應當受到社會譴責」。
另一方面,鮑毓明被揭發在2006年取得美國國籍後隱瞞不報,並且仍然以專職律師身份在北京執業,違反律師執業管理有關法律法規,涉嫌向司法行政部門提供虛假材料,情節嚴重。北京市司法局在周四決定對其作出行政處罰,依法吊銷律師執業證書。同時,公安部亦宣布將鮑毓明驅逐出境,並由山東煙台公安局依法執行。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