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多間餐飲店被罰款 使用過期奶油更改蛋糕製作日期出售
撰文:彭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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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食品安全法》規定,禁止生產經營標注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近日有內媒揭露,上海市市場監管局近期公開的行政處罰信息顯示,桂源鋪、滿記甜品、85°C等餐飲品牌旗下的門店存在違法行為,包括更改食品製作日期,出售「後日」出爐的蛋糕和使用過期奶油、出現衛生不佳等情況。
報道指,津味(上海)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老滬閔路分公司(85°C上海凌雲店),擅自將3個彩虹酸奶蛋糕的製作日期修改為2020年3月10日後對外銷售(實際製作日期為2020年3月8日),該蛋糕單價為每個188元。徐匯區市場監管局對其作出罰款3萬元(人民幣.下同)的行政處罰。
2020年4月13日至5月5日,桂緣(上海)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歸昌路分公司(桂源鋪上海融創精彩天地店)購入和調撥共108盒淡奶油,將其作為食品原料添加入對外銷售的「招牌特調奶茶」。至案發,上述淡奶油除已在到期前使用掉的部分外,其餘均已過期,但涉事店舖仍繼續用於制售奶茶,共使用7盒,剩餘13盒。浦東新區市場監管局對其作出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
此外,信恒餐飲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在曹楊路設有分公司(滿記甜品真如星光耀廣場店),從事餐飲服務經營活動。2019年4月11日,普陀區市場監管局對上述門店經營的芒果冰(現制飲料)進行抽樣,後經檢測,結果為菌落總數超標。
根據上海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現制飲料》,冷加工現榨飲料和冷加工現調飲料的菌落總數分別不得超過10萬CFU/毫升和5萬CFU/毫升。涉事店舖構成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行為,今年7月,普陀區市場監管局對其作出沒收違法所得並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