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冇人性】男子不滿女友曾談過戀愛 迫其與狗性交 判囚7年

撰文: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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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豐台區一男子劉亞楠因對女友曾談過戀愛感到不滿,不僅多次強姦對方,還迫她與寵物狗發生關係。這名男子最終涉嫌猥褻及強姦,被警方逮捕。
近日,該案文書在網上公開,一審劉亞楠因強制猥褻罪和強姦罪獲刑7年,他提出上訴後,北京市二中院於2020年6月28日終審維持原判。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公開資料,劉亞楠1988年出生於北京,大學畢業後到某公司擔任銷售經理。受害者陳某稱,她與劉亞楠在2018年3月相識,4月確定情侶關係,同年6月中旬她搬到劉亞楠家居住。期間,劉亞楠多次詢問她之前的戀愛經歷,並對其辱罵和毆打。

劉亞楠的女友陳某被逼與一隻法國鬥牛犬性交。(示意圖/資料圖片)

2018年7月初,劉亞楠翻看陳某的網絡帳號後,又問她曾有幾個男朋友,她稱有兩個,劉亞楠不信,並打她的臉,陳某擔心繼續被打,便說談了4個。過了1個小時,劉亞楠稱他愈想愈生氣,便勒住陳某的頸部辱罵。及後,劉亞楠強行要求陳某與他的法國鬥牛犬性交,陳某脫逃不遂,劉亞楠便用狗的生殖器插入被害人陰道,他自己隨後也強姦了陳某,期間還全程用手機錄影。

冰棒插入女友陰道 問女友父要不要看錄影

陳某稱,過程中她一直在哭,並說要報警,但劉亞楠威脅如果報警就把影片發給陳某父母,陳某便沒有即時報警。劉亞楠供稱,他7月下旬還將雪櫃裏的冰棒插入陳某的陰道,並當面詢問陳某的父親要不要看陳某與狗性交的影片,陳某父親當場心臟病發作坐著喘氣。

由於無法再忍受劉亞楠的行為,陳某決定搬回自家居住。然而,2018年7月28日晚,劉亞楠到陳某家附近,將陳某找回並對其強制猥褻和強姦。

劉亞楠常對陳某使用暴力。(示意圖/資料圖片)

為何屢受強暴陳某卻依然住在劉亞楠家?陳某表示,自己由於同居後經常遭受毆打,在當年6月底就提出分手。但劉亞楠曾幫陳某還過3萬元(人民幣.下同)的卡債,陳某需要還錢。陳某從2018年8月開始,每半個月還給劉800元,且還錢當日須住在劉亞楠家中,劉亞楠又禁止陳某提前還錢。

2018年8月13日,劉亞楠被警方拘捕。一審法院認定劉亞楠犯強制猥褻罪,判處其有期徒刑4年;犯強姦罪,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6個月;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7年。劉亞楠提起上訴之後,北京二中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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