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男勇救落水少女致傷殘 為法律程序將少女告上法庭索賠償
撰文: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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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遵義的村民喬應剛前年勇救一名13歲少女後致10級傷殘,當時少女不慎跌入正在施工中高速公路旁邊的一個水塘。及至今年7月,喬勇剛在律師的協助下,將涉事一方告上法庭,被告包括施工方及獲救少女。
不過,事實上將獲救少女列為被告只是法律程序所需,少女家人亦稱對喬勇剛的起訴表示理解及支持。最終,喬應剛獲施工方一次性補助19萬元(人民幣.下同)。
事發在2018年3月,該名少女在觀察油菜花尋找作文素材時,不慎跌入施工中高速公路旁邊的一個水塘。正在地盤工作的喬應剛,聽到呼救聲毫不猶豫4米高處跳下去救人。事後喬應腳踝骨折,須花費6萬元在醫院接受治療,並被判定為10級傷殘。
據當地傳媒報道,盡管後來喬應剛被當地政府表彰為「見義勇為先進個人」,獲獎勵1.5萬元,但他在醫院治療期間已花光積蓄。喬應剛是家庭經濟支柱,家中還有老人及孩子。無奈殘疾令喬應剛不能做粗重工作,只能在一間公司當倉庫管理員,經濟十分拮據。
當地一間律師事務所得悉喬應剛的遭遇後,決定為其提供免費援助。經前往救人現場查勘,律師發現施工方沒有及時排除所在高速公路範圍內的潛在危險,存在一定安全疏忽,最終導致喬應剛受傷。同時,當地居委會也出具證明,證實是施工方遺留的水塘導致少女溺水。
喬應剛據此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施工方承擔賠償款,同時按照法律規定將少女列為被告。喬應剛表示,事前已與少女家人溝通,明確不會要求任何賠償。少女家人亦表示非常感謝喬應剛的救人之舉,對其起訴表示理解並支持。最終在上周四(16日),經雙方調解,施工方最終一次性補助喬應剛19萬元。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