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漢發現前妻有新戀情 將對方鎚殺後碎屍並拋下廢井
撰文:崔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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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南京一名男子,因發現離婚13年的前妻有新戀情,竟將對方鎚殺後以鋸子和菜刀碎屍,再用袋裝好後拋入廢井。
案中疑兇姓金,生於1968年,與耿姓女死者育有一位女兒。2006年8月,金男和耿女因感情不和協議離婚。因為女兒的緣故,儘管沒有復婚,但兩人又再同居。金男認為,兩人還算是夫妻。
但後來,耿女搬到在外面租房。2019年,金男發現耿女有新戀情,竟懷恨在心,更瞞著耿女,偷配她租住房屋的鑰匙。同年7月13日凌晨,金男穿著雨衣帶著鎚仔來到耿女的家,兩人見面後發生爭執。金男用鎚仔擊打耿女頭部,直至對方死亡,隨後迅速逃離回家。
案發幾個小時後,金男回到出租屋周圍查看,隨後離開。7月14日凌晨,金男再次來到出租屋,將耿女的屍體拖到廁所,用鋸和菜刀肢解,裝進兩個袋內。他之後帶著兩個裝著屍體的袋,去母親生前所住的舊屋,把屍體扔進庭院的井內。
兩個月後,因一直聯繫不到耿女,兩人的女兒和耿女的弟弟報警。警方來到耿女的出租屋發現血跡,調查後將金男拘捕。金男供述自己的犯罪行為,並說出拋屍的地點。他表示,本來沒有想殺人,只是想「嚇唬嚇唬她」。帶鎚仔去是因為怕出租屋裡還有其他人,又因「屍體放那肯定會臭」,所以就想到分屍。
2020年6月15日,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此案,檢方以故意殺人罪為由,對金男提起公訴,量刑建議為死刑。因案情重大,此案並未當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