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女意外懷孕生仔後將其活埋 檢方:建議以謀殺判囚5至7年

撰文: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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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的楊姓女子與前夫離異後,在網絡上結識王姓已婚男子,兩人共同生活1個月後,楊女意外懷孕。後來,楊女跑到路邊的粟米田,將肚子裏的男嬰誕下,並隨手在田裏挖了一個坑,將男嬰活埋。
近日,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檢方給出的量刑建議指,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楊女刑事責任,判處5到7年有期徒刑。

現年33歲的楊女因長期不願工作,又賭博欠下不少外債,與前夫感情破裂,兩人離婚後,她仍住在前夫家中,照顧與前夫所生的兩個孩子,生活開支則來自前夫和父母。2018年9月,楊女在網上認識王男。由於王男亦遭遇婚姻失敗,正準備離婚,楊女感到感到兩人投緣,便與王男同居,期間多次發生性關係。

女子誕下男嬰後將其活埋,檢方建議以故意殺人罪起訴。(視覺中國)

2018年10月,楊女發現自己懷孕,於是把此事告訴王男,並表示自己想要人工流產。王男卻勸她「如果是男孩就生下來,女孩則隨意」。楊女頓時對王男的態度大為不滿,覺得「不值得將下半生託付給這樣的男人」,更讓她錯愕的是,翌日王男便拒接她的電話,亦不回應其微信訊息。後來,王男透過微信向楊女聲稱,自己並非孩子父親。

楊女供稱,自己為了證明孩子是王男的,下定決心要誕下孩子。及後數月,雖然她體態異常,但前夫都沒有發現。直至2019年5月30日凌晨4點多,楊女感覺自己可能要生產。當日早晨10時多,帶孩子去學校參加活動的前夫突然回家,她為了不將孩子生在家中,急忙網上叫車到了一處人煙稀少的偏僻地方,在路邊的粟米田裏生下男嬰。

檢方在法庭上建議,對楊女量刑5到7年。(視覺中國)

楊女供稱,她剛生下孩子時身體虛弱,沒有聽到孩子的哭聲,亦沒看到孩子有動靜,「聽天由命吧!我想既然是這種結果,他如果是死了那就是死了吧,我沒有辦法去救他。我那個時候清醒了,我沒有能力去撫養他,我現在連自己都救不活……」於是她在粟米田裏用手挖了一個坑,把男嬰埋了。

楊女還曾多次供稱,過了一會兒,她撥開孩子頭部的土後,孩子突然動了,「嘴巴在動,鼻子有呼吸,嘴巴裏有唾液出來」。她看到孩子突然活過來,很害怕,就用土掩埋孩子的頭部和面部,並用手壓實孩子身上的泥土。翌日,楊女再次返回犯案地點,將男嬰屍體移至附近一處寺廟旁的樹叢中重新掩埋。

經法醫鑑定,王男是被害男嬰的親生父親。檢方考慮到楊女非婚內產子,因經濟困難、孩子親生父親不認可等原因將孩子殺死,「其主觀惡性和人身危險性有限」,且具坦白情節,最終給出應當以故意殺人罪判處5至7年有期徒刑的量刑建議。

(紫牛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