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明新規6月實施:患流感須戴口罩 咳嗽打噴嚏須遮掩口鼻
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周五(24日)召開會議,表決通過《北京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該條例將於今年6月1日起施行,是北京首部關於精神文明建設的地方性法規。
《條例》要求,在公共場所咳嗽、打噴嚏時遮掩口鼻,患有流行性感冒等傳染性呼吸道疾病時佩戴口罩;患有傳染病時要配合相關檢驗、隔離治療等措施,如實提供有關情況;不非法食用、買賣野生動物及其製品。
北京規定上落樓梯靠右通行
在維護公共場所秩序方面,《條例》要求,應當言行舉止得體,不大聲喧嘩;著裝整潔,不在公共場所赤膊;等候服務依次排隊,有序禮讓;乘坐電梯先下後上,上下樓梯靠右側通行;娛樂、健身時合理使用場地、設施、設備,避免干擾他人;在公共場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內控制手機及其他電子設備音量;不在地鐵、輕軌等城市軌道交通的列車內進食等。
針對廣場舞擾民情況,《條例》提出,整治在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娛樂、健身時使用音響設備產生噪聲,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等行為;整治在室外使用音響器材或者採用其他發出噪聲的方法招攬顧客,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等行為。
在旅遊方面,《條例》提出,要重點治理以刻劃、塗污或者其他方式損壞文物古跡、旅遊設施;採挖景區植物,攀折花木,損壞草坪、樹木;傷害或者違規投喂動物等不文明行為。
北京整治遛犬不牽引行為
《條例》還規定不在道路、居民區和其他公共區域焚燒、拋撒喪葬祭奠物品;將整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搶佔座位、從車輛中向外拋物等行為;重點治理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整治遛犬不牽引、犬便不清理的行為;整治在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處等公共區域為電動車充電等行為。
在網絡電信方面,《條例》重點治理編造、發布和傳播虛假、低級庸俗、封建迷信等不良信息;擅自洩露他人信息和隱私;撥打騷擾電話,發送騷擾短信;以發帖、跟帖、轉發、評論等方式侮辱、誹謗他人等不文明行為。
執法部門可對拒不改正者從重處罰
條例指出, 行政執法部門對不文明行為實施處罰時,當事人應當如實提供姓名、住址、聯繫方式等身份證明信息。此外,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不文明行為進行勸阻、制止,並可以向政務服務熱線或者有關行政執法部門投訴、舉報;對不文明行為採用拍照、錄音、錄像等形式所做的合法記錄,可以提交行政執法部門作為執法的參考。
《條例》明確,在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內實施不文明行為的,經營管理單位有權勸阻、制止;不聽勸阻或者制止無效的,可以拒絕提供服務或者將其勸離。
此外,實施前述重點治理的不文明行為,拒不改正或者多次違反的,有關行政執法部門可以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處罰幅度範圍內從重處罰。
(新京報/北京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