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媽大鑊】哈爾濱推新例整治廣場舞 夜間8小時禁噪音擾民
撰文:姜庚宇
出版:更新:
大媽跳「廣場舞」噪音擾民狀況在本港和內地時有發生,各地政府都陸續出台相應措施規管,但就難以杜絕。
據《央廣網》報道,哈爾濱市印發2019年擾民噪音整治工作方案,在居住區及其附近區域,每晚10時起的8個小時內,不得進行產生環境噪音污染、影響周邊居民正常休息的廣場舞活動。
+3
上述方案要求,在居住區及其附近街道、廣場、公園等區域,夜晚10時至翌晨6時期間不得進行產生環境噪音污染、影響周邊居民正常休息的廣場舞活動。對於重複投訴、群眾反映強烈的噪音污染問題將掛牌督辦。
方案還要求市城管局牽頭開展社會生活擾民噪音專項整治,對市區室外的商業活動、噪音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嚴格實行擾民噪音管理。在市區學校、醫院、住宅小區、機關、科研單位、圖書館等室外敏感區進行廣場舞活動,不得使用高音廣播喇叭等高音量的音響器材;在城市市區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娛樂、集會等活動,嚴格控制因使用音響器材產生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過大音量。
同時,方案規範市場攤區,依法取締擾民的露天或馬路市場。由市公安局牽頭,嚴格落實《娛樂場所管理條例》,嚴格限定娛樂場所、室內娛樂活動、室內裝修的噪音音量管理,避免對周圍居民造成環境噪音污染。
(央廣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