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情侶拍完婚紗後即情變 男方四年後另覓良緣要求影樓重拍

撰文:江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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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溫州一對情侶2015年拍攝婚紗照,但照片拍完後還未沖印出來,兩人就情海翻波,分手收場。
男方在4年後已另結新歡,並再準備結婚,他到同一間影樓想用4年前購買的攝影套餐,重新拍攝一輯婚照,但遭到影樓拒絕。

事件中的男主角小張表示,4年他和前女友選定了溫州一家叫「鳳凰印象」的影樓拍婚紗照,當時總共花費1.3萬多元(人民幣,下同),其中包含3800元的相框升級服務。但沒想到拍完婚紗照不久,兩人就因性格不合而分手,小張事後有通知影樓方面不用再沖印照片,又聲稱影樓方面曾口頭承諾,如果情侶分手,婚紗照日後可重拍。

其後小張找到一段新感情,並在上月(3月)到「鳳凰印象」,希望用4年前購買的攝影套餐,與現任女友拍攝婚紗照,但遭到影樓方面拒絕。影樓銷售部經理李雅解釋,當年小張的與前女友的婚紗照,已經去到最後印製的環節,所以合約訂明的其他服務已經完成了,不能再使用。

小張就要求將相框升級服務那一部份未使用的服務退款,但影樓方面發現,當年小張的前女友已經將款項拿走了,小張並未被知會。得悉事情原委後,小張也不打算再追究。

(1818黃金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