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知不應試愛】浙江漢與妻吵架站路中央捱撞 多處骨折還要賠償
撰文:崔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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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華一對夫妻深夜在馬路旁邊吵架。丈夫為「以身試愛」,竟隻身走到馬路中央,看看妻子會否主動拉回自己。
「以身試愛」的結果卻是「早知不應試愛」,男子被貨Van撞成多處骨折之餘,近日更被警方判定要承擔事件的全部責任,不單醫藥費自理,同時要賠償貨van的維修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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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深夜,30歲的潘男喝酒後與妻子發生爭執,之後竟站在路中央「等車撞」。妻子見狀立即好言相勸,又極力將丈夫拉回安全地方,惟潘男未有理會,僵持約40分鐘後被客貨車撞倒。
潘男事後表示,自己當時在「以身試愛」:「我和老婆吵架,出去喝了點酒,回來的路上,打電話給老婆又吵起來了。我就是想看看她會不會拉我。」
涉事男子:貨van當時沒有剎車 應該承擔責任
「以身試愛」的結果卻是「早知不應試愛」。潘男被貨van撞到,頭、胸等部位多處骨折,一度需要留院治療並接受調查。近日,金華交警亦認定潘男需要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即他需要承擔自己的醫藥費和住院期間的誤工損失等費用,並賠償貨van撞到他所產生的維修費用。
潘男卻不認可這份認定結果。他認為自己當時喝醉,已經不清楚路況,而貨van在道路上行駛應該觀察前方情況,「但是他沒有剎車撞上了我,應該承擔責任。」
網民熱議:
已經不是以身試愛,而是以身試碰瓷。
幸好只是受傷,真的沒那條命了,那司機可倒霉了。
不自愛也就算了,不要禍害無辜人。
判的好,智商要交稅。
臉皮是有多厚還把責任推給司機?沒讓你賠精神損失費便宜你了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