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涼山大火】已有十餘名網民涉侮辱犧牲消防員被捕
3月31日,涼山州木裡縣雅礱江鎮立爾村森林火災中,30名消防員犧牲,截至4月4日18時,媒體梳理發現,各地公安機關已公開通報至少13起「侮辱英烈」的警情。
中國刑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彭新林表示,根據《英雄烈士保護法》,以侮辱、誹謗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可依法追究民事乃至刑事責任。
媒體梳理了13起網路警情通報,侮辱英烈的網民採取朋友圈、群聊等管道傳播,被網警鎖定後,2人前往公安機關自首,11人被公安機關傳喚或抓獲。已知信息顯示,有4人被行政拘留,7人被刑事拘留。
4月1日,網民以百度帳號「龍捲風等你」在網上發布侮辱英烈言論。據@泉州網警巡查執法 消息,4月2日,違法人員尹某雲(男,30歲,貴州畢節市人)在晉江市被公安機關抓獲,其行為涉嫌尋釁滋事罪,被刑事拘留。
4月1日,網民孫某發(男,28歲,陝西商洛市人,懂球帝APP昵稱「sjf7855」),在網上發布侮辱英烈言論。據@延安網警巡查執法 消息,4月3日孫某發被公安機關抓獲,涉嫌尋釁滋事罪被刑事拘留。
4月1日,新浪微博用戶「這不讓用那不讓用」在網路上發布侮辱滅火英雄的言論。據@榆林網警巡查執法 消息,4月3日,民警將微博使用者張某(男,22歲,陝西省佳縣人)抓獲,張某系榆林一醫院保安,因涉嫌尋釁滋事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多人朋友圈發文侮辱死者被查獲
4月2日,四川攀枝花東區分局臨江路派出所接群眾舉報,微信名為「家電維修」的鄭某在「攀西野釣俱樂部」微信群發布侮辱英烈言論。據@攀枝花-平安東區 消息,4月2日,鄭某被公安機關抓獲,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移交西區分局。
據@梧州網警巡查執法 消息,4月2日17時許,梧州網警接到多名群眾舉報稱:網民鐘某某(男,1972年生,廣西梧州人),在微信朋友圈發布侮辱英烈的言論。隨後,梧州警方7小時內將鐘某某抓獲。鐘某某的行為涉嫌尋釁滋事罪,目前已被公安機關依法拘留。
4月3日,江西上饒萬年縣公安局網安大隊在日常巡查中發現微信網民「萬年神龍廣告有限公司」通過微信朋友圈轉發《救火英雄,一路走好!》的文章,並發表侮辱英烈言論。4月3日,微信公眾號「平安萬年」通報稱警方發現後半小時後將嫌疑人姜某抓獲,此人涉嫌尋釁滋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網民稱「有種來抓我呀」被捕
4月3日,新浪微博網民「偽大大12」發布侮辱救火英雄言論。隨後,該人私信「涼山公安」官方微博挑釁稱:「我也侮辱了,有種來抓我呀。」4月4日,@涼山公安 通報稱,網警查清該網民身份為李某偉,福建泉州人。4日上午,李某偉到福建泉州永春湖洋派出所自首,其對上述網上行為供認不諱。李某偉因尋釁滋事,被處以行政拘留十日。
4月3日,重慶一網民在微信朋友圈發布侮辱涼山木裡救火犧牲英雄言論。據@平安重慶 消息,重慶警方將發布不當言論的唐某(女,36歲,重慶市九龍坡區人)查獲,唐某被警方依法給予行政拘留處罰。
據@蕪湖網警巡查執法 消息,4月3日,無為縣公安局網安大隊開展網上巡查時,發現一個名為「孤獨一生的我」的網民稱「多死點沒什麼關係,沒值得同情的,最好來一個十級大地震」。網警發現,該網民連續在原文後跟帖辱駡犧牲的消防員,並揚言稱「將近七百人搶險隊伍,怎麼就死他們幾個,將七百人都死了最好」。網安大隊找到該網民陳某青,其因涉嫌尋釁滋事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據
@保定網警巡查執法 消息,4月3日,保定網警接到多名網路安全志願者舉報稱:微信網民「借針入道」(霍某某,男,1980年生,保定清苑人,現住保定蓮池區),在微信朋友圈內發布多條侮辱四川救火英雄言論。霍某某稱「死了好」,「天意」。4月3日13時許,霍某某到清苑公安機關自首,對其在朋友圈發布侮辱四川救火英雄的行為供認不諱,因其認罪態度良好,對其處以行政拘留十五日。
據@鞍山網警巡查執法 4月3日消息,有網民向鞍山網警巡查執法帳號舉報,一個網名叫「瀋陽force」的人員在微信群中公然詆毀在四川木裡縣大火中因公犧牲的消防人員。鞍山警方發現這個消息後,查獲「瀋陽force」系張某,男,35歲,鞍山市鐵東區居民。鞍山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將其刑事拘留。
據北京市公安局東城分局@平安東城 4月4日消息,網民李某(男,46歲)在一微信群中發布多條辱駡四川因公犧牲英雄的言論,東城警方接群眾舉報後展開調查,4月3日在其暫住地將李某抓獲。目前,李某因涉嫌尋釁滋事罪已被東城警方刑事拘留。
據@南明網安 消息,一名貴陽網民在微信朋友圈發文侮辱涼山救火英雄,4月3日,貴陽市公安局南明分局沙南派出所傳喚嫌疑人文某至派出所。嫌疑人文某對自己發表侮辱救火英雄的言論供認不諱,後被處以行政拘留五日。